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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 12:22:28瀏覽269|回應0|推薦2 | |
我的手機壞了,修理員建議我換一台。手機裡的號碼有兩百多個,全抄下來太麻煩,只好採取淘汰法了。 首先淘汰的號碼是多年沒有聯繫的。這些號碼對於我,可有可無,刪掉的時候最能下決心。 第二種是人已離開了本市的。這些人曾經跟我有過密切來往。然而,他們離開這座城市之後,彼此相會的機會很少。 第三種是有過一面之識的。有時大家在一起吃飯、喝茶、聊天,高興了,彼此留個號碼,而這些號碼十之八九永遠不會撥打。 這樣淘汰之後,也就剩下一百來個號碼了。這些人裡有我國小到大學的同學,有我的朋友、同事、親人。我日常生活離不開他們,也被他們所倚賴。 其實,我們在別人心目中重不重要,有一種行之有效的判斷標準,那就是︰在別人反覆變動的手機電話號碼簿中,你能否真正留下來,成為不可刪掉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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