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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21:38:32瀏覽1264|回應2|推薦11 | |
勞乃成這事,完全是場反中仇富的鬧劇。現在,勞等一干人全被判「不起訴」,也就是說,當初鬧的要判十幾年的重罪,連邊都沾不到,但是社會依然「譁然」,依然說這怎麼可以?還有,監察院已通過了彈劾,勞等就算無罪,不要坐牢,但仍可撤職,總算給「社會觀感」一個交代。 乃是私刑吊死雖免,鞭刑百下仍要,以平民憤。 但是「撤職」問題又來了,勞乃成是有技術專長的,是國家花了四千萬培訓的種子教官,若他一被汰除,他會技為外用,拿到極高的薪津,這下聚看私刑的民眾全氣炸了,民憤更是無處可出了。 而判交司法以致不起訴,又是憤民在洪仲丘案上所弄出來的,當時說是軍法黑箱,包庇護短,因此三天內把軍法廢了,全交司法管,現在司法做出如此不符民憤的裁決,這群憤民自食其果,更是氣無處出,啞巴吃黃蓮。 如果軍法仍在,以「人民的軍隊」的原則來看,軍隊一定立刻重判以符民憤,那勞等一定像洪仲丘案般的官士一樣不得好死,大快人心。現在軍法換成了司法,卻要嚴格講法條,以私刑對勞乃成就不成了。 這又使人想起也關係台灣最大的一件事,也正是如此狀況。當民國36年2月27日晚緝私煙斃暴徒事發生,228憤民包圍菸酒公賣局,打砸搶殺又攻長官公署,警總參謀長柯遠芬看不得了,乃向陳儀長官報請將依法執事的公務員傳學通等槍斃以平民憤,陳儀斷然拒絕,說:「人可廢,法不可廢,不能殺無辜以順暴。」傅等命保而台亂則大起。 陳儀沒有從權譁眾,雖為彭孟緝所嘆不值,但陳儀這種在那危險情況下,仍能堅持法理道義之舉,實很值得敬佩。今日若陳儀在,國事何至此? 現在怨氣無處發,鬧劇不知怎麼收尾,就來個揪團遊,也就是你有錢人可玩,我們也可玩。軍方說只要有人申請,可來團體參觀阿帕契直昇機,把個軍營弄成了八仙樂園,以示公平,勞乃成成了首席導遊。這樣一來,也可證當初吵得不可開交的「機密」,根本沒這事。不過國防布這種虎爛作法實在是不得已,因為原來這飛機就沒什麼好看,若是裝備展各軍武放在一起看看還可,單為此直昇機跑去看沒什麼意義,這種「散步」只是讓倭獨爛民出出氣,做做姿態,最後一定是鬼都不來看,不了了之。 其實讓爛民亂吵有個結束,那還不如乾脆發行軍紀之母李倩蓉悠遊卡,絕對搶要,必然暢銷。 歹巴之賤,是乃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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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