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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9 21:57:39瀏覽475|回應0|推薦1 | |
只要是公務員失職就可以提起國家賠償,但國家有錢嗎?真是去他的什麼鳥法律,有誰可以告訴我,去年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央到地方一共幫人民賺了多少錢呢?翻開所謂的預算,那一筆不是人民的血汗錢來繳出來的,政務官也好事務官也行甚至民意代表嘛同款,領了百姓的錢又搞砸了差事最後再用人民的錢替這些人擦屁股,人民還拿你們沒辦法,真是沒有天理。 呼籲立法院是不是該修訂一下國家賠償法,那些因為搞砸差事而引起國家賠償的政府機構等相關人員不管官位大小都得負擔三分之一,如果離職就查封他們的財產或退休金、離職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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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