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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5 22:33:38瀏覽1506|回應0|推薦0 | |
誰 MUST 受益最大? 誰最吃虧? ************ 2009-12-25 自由時報 周董護權益 怒退MUST-----退會年損千萬 吳楚楚:藝人吃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5/today-show4.htm 「周董」周杰倫數億元的年收入中,詞曲創作的版權收入是重要來源之一,但因不滿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沒有保障其權益,周杰倫所屬杰威爾音樂憤而寄出存證信函退出MUST,決定把權力收回來,以後由杰威爾的版權部自已處理版權收費問題。 數十場演唱 周一毛未得 MUST負責幫加入協會的詞曲創作權利人,向使用權利人音樂的對象收取公開演出、公開播放和公開傳輸的權利金,再把收到費用分給權利人。杰威爾和周杰倫、方文山都加入協會,但前陣子傳出,周杰倫在中國多年來舉辦數十場演唱會,卻沒有收到半毛錢,杰威爾不堪損失,決定退會。 杰威爾總經理楊峻榮承認已退出該協會,按照退會程序規定寄出存證信函,並指出,在台灣加入MUST之後,全球其他與MUST結盟的單位,也同時取得了相關授權,不過卻發生在各地授權使用不一致的狀況,詢問MUST後仍無法得到滿意解決。 楊峻榮說,周杰倫和方文山的音樂創作太引人注意,若因授權不清而導致越權的情況,會損傷創作者與公司權益,「為了避免模糊地帶的發生,我們必須更嚴格把關音樂上的授權使用,因此我們把權力收回來,由公司版權部自己來處理會比較好掌控。」楊峻榮稱,若未來MUST做得更建全,不排斥再加入。 中國狀況複雜 處理棘手 MUST董事長吳楚楚對杰威爾的退會決定,覺得「不是最好的選擇」,他解釋,MUST在台灣部份完全沒問題,周杰倫每年至少可收到1千萬權利金,方文山也有500萬。「但中國的狀況太複雜,只能以姊妹會的身分,做權利人的代表,為會員爭取權益。」他強調,這努力一直沒停過。 被暗指辦事不力,吳楚楚認為也該有個比較基準,「若是其他國外的姊妹會有分到錢,那他們退會還有道理。」 他說,周杰倫是台灣本土出發的歌手,MUST是台灣絕大部份詞曲創作人共同成立的協會,算是自己的家,「他要跟這群人一起尋求解決方式?還是自己出去奮戰?」他並指出,杰威爾要自己處理有其困難度,不是那麼容易,將來吃虧的還是藝人,退會後周杰倫馬上就損失1年1千萬的權利金。 ************ 荒謬大觀: 死要錢的MUST http://absurdorama.blogspot.tw/2008/12/must.html ************* 相關文章經濟日報 :「政府 橡皮背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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