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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2 09:09:17瀏覽2093|回應2|推薦0 | |
引用文章業者互相勾結綁架消費者(分區壟斷)、有線電視費用不合理(官商一起奮鬥、官不監督的結果) 200710.05 購物台「U life」 吃 得易購:合法壟斷上 黑吃黑 政府 始作俑者? 政府(NCC) 始作俑者? 有線電視分區壟斷上 黑吃黑 是合法!
扁政府如此... 有線電視分區壟斷上 黑吃黑... 真真假假 官員自有一把自己的尺.... >>>>>> 2. 有線電視分區經營,市場遭壟斷,政府核准的。這是官商一起奮鬥、官不監督的結果嗎? 3. 參考 業者互相勾結綁架消費者(分區壟斷)、有線電視費用不合理(官商一起奮鬥、官不監督的結果) 200710.05 雖然台北市有9家有線電視系統可供大眾選擇,但實際上逾7成有線電視已轉手由外資老闆幕後操控。其中3家同屬韓國外資-安博凱(MBK)擁有,4家則在美國私募基金凱雷集團旗下。此7家,皆在今年年初就遭本土業者轉手給外資經營。 但本人認為有線電視費用不合理這是因官商一起奮鬥、官不監督的結果!! 外資禿鷹不是主因! >>>>>> 開年首日,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態勢「重返江湖」,新成立的購物五台「U life」開播,強行「卡位」蓋掉東森購物台,全台61家有線系統台中,有28家配合,影響260萬收視戶,此舉惹火NCC,更掀起電視圈風暴。 報載 得易購罵流氓 求償7億 聯合報 2010.01.0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更是錯愕,指廿八家有線系統直到去年十二月卅一日下班前,才遞件申請頻道變更,NCC根本還未送有線電視審委會審核,這些系統台就私自配合王令麟更換頻道,已違反有線電視廣播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根本是違反法定程序「先斬後奏」。 NCC昨天緊急蒐證,並找來所有系統台開會,重申有線系統台的營運計畫要變更,除得先獲主管機關同意外,還要提早五天以跑馬燈方式,告知消費者變更訊息,並表明將對所有違規業者開罰,依有廣法68條規定,將處十到一百萬元罰款,且未核准前若不「恢復原狀」得連續開罰。 不少配合「U life」強行「上架」的系統業者指出,他們有不得不配合的理由,且與東森得易購的合約,到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就截止,在沒有充裕時間申請下變更頻道,但尊重NCC處分。 業界指出,王令麟挾其充沛的人脈與操作購物台的熟悉度,並以前東森購物班底當團隊,「一鼓作氣」拔下東森得易購五台在全台近半的版圖,NCC就算對系統台罰款也擋不住王令麟的強勢作為,勢必在今年的購物台與電視大戰中,掀起一場腥風血雨。 ********* 東森得易購表示,目前收視影響包括基隆、台北縣市、桃園、嘉義以南等地區,預估昨天業績損失超過七千萬元,將循法律途徑向東森國際求償。 梁馬利強調王未經NCC核准,擅自變更頻道播放內容,已造成東森得易購損失。她表示,08年購買東森得易購時,與王令麟簽有「競業條款」,他卻再度回鍋經營,將依約求償台幣七億元。 東森國際總經理廖尚文卻駁斥「沒有競業條款」,強調王令麟或東森國際都沒有簽競業條款,並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 東森得易購透露,昨天湧進數萬名會員的詢問電話,表示家裡無法收看到內容,甚至有會員爆料,打去「U-Life」時,客服人員告知仍是東森得易購,只是改了名字,怒斥這「流氓行為」。東森國際則強調,正調查此狀況是否屬實,若為不實指控,會提出毀謗告訴。 得易購:訂購商品照常出貨 東森得易購表示,會員之前訂購的商品不受影響,無法收看的消費者若有購物需求,可上網ETMall或利用型錄訂購,也會主動連絡受影響的會員。 東森國際去年十二月二十日,搶在東森得易購之前,取得中嘉、台固等七家系統業者的頻道代理權,接著跟東森得易購協調,由「U-Life」取得三十七與六十台,東森得易購保留三十五、四十八與八十台,但十二月底因頻道使用費用談不攏,取得頻道的東森國際決定,昨天凌晨由U-Life購物在五個頻道播出。 東森得易購得知將被蓋台,去年十二月下旬提早拿出一千五百萬元,向法院申請擁有七十萬收視戶的台灣寬頻旗下三十五、四十七、四十八與六十頻道進行假處分,強調東森得易購與台灣寬頻仍有合約關係。東森國際也於卅一日提出抗告。 ******* 報載寬頻業者促解除費率管制 聯合報 4/19/2008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繼業昨(17)日為產業發聲,提出三大訴求,希望解除費率管制、開放有線電視得以全區經營、放寬系統業者用戶數不得超過總市場三分之一的限制,有線電視業者才能與中華電信較勁。 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解除費率管制,要有非常高的社會共識,主管機關要在消費者與業者間找到均衡,至於業者提到法令限制業者發展,「可以請業者把會計帳交出來」,就非常清楚是否是NCC阻礙業者發展。
*********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北市民國98年度有線廣播電視每月每戶基本頻道收費上限為530元,北市9家業者均以此為收費標準,讓消費者無從選擇。 謝天仁表示,全台有7成有線電視經營區中,都僅有一家有線電視提供服務,形同壟斷。「消費者就算想跨區選擇不同業者也不行,毫無競爭機制可言。」目前台南市、高雄市有線電視每月每戶收費均為500元,屏東縣為520元,均比北市的530元來得低。 消基會公共政策委員會委員黃鈺生表示,有線電視業者服務戶數、項目不盡相同,「各區成本怎麼可能都一樣?」且北市多半為高樓大廈的群聚密集建築,拉線成本較低,北市收費卻比南部地區還高,太不合理。 黃鈺生說,過去還有有線電視業者將業外投資算入有線電視的成本虧損中,且至今有線電視服務仍無履約保證,皆嚴重影響用戶權益。 消基會呼籲,NCC應立即開放有線電視全區經營,使市場具公平競爭機制,北市有線電視價格至少需調降6%以上,每月每戶收費應降至500元以下。 消基會調查台北市有線電視費率,質疑業者有聯合壟斷之嫌,同時要求降低有線電視費率。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長脫宗華昨天表示,北市有線電視經營分5區,是NCC規定的,凡是有意經營業者都可以參加,北市並未設限,消基會恐怕有所誤解。 至於費率問題,脫宗華說,市府昨天召開有線電視費率審查委員會,他們會將近來議員、媒體及民意要求降低費率等意見,反映給委員,並交由委員合議決定。 【2009/10/28 聯合報】 雖然台北市有9家有線電視系統可供大眾選擇,但實際上逾7成有線電視已轉手由外資老闆幕後操控。其中3家同屬韓國外資-安博凱(MBK)擁有,4家則在美國私募基金凱雷集團旗下。此7家,皆在今年年初就遭本土業者轉手給外資經營。 但本人認為有線電視費用不合理這是因官商一起奮鬥、官不監督的結果!! 外資禿鷹不是主因! 臺北市政府、及有線電視審議費率審議委員會加油!! 拒絕不合理有線電視費用及國內及外資業者互相勾結綁架消費者!! 感謝王鴻薇等新黨臺北市議員對有線電視費用不合理案,為民喉舌!! P.S. 台北市民另一選擇,可使用無線數位機上盒觀看15台數位電視節目。公寓大樓也可試用室內天線,但室內天線的好壞差很多,www.artec.com.tw的數位平板天線於台北松山區使用時,效果還不錯!(其他廠牌數位平板天線有些效果不佳)(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可能因環境不同 效果不一樣) 請參考: 2. 有線電視等被財團壟斷,學到的教訓還嫌不夠嗎? 2008/04/19 ********* 工商時報 2008.06.21 私募基金凱雷透過轉投資浩緯公司,以20億元取得大新店有線電視過半股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核後,確認無壟斷行為,昨日通過此投資案,將交由經濟部投審會進行許可審核。 凱雷此次併購大新店有線電視,是以持有13.5%股權的荷蘭商W.P.V. HOLDING B.V.的名義,100%轉投資浩緯公司,以多層次轉投資,公開收購大新店有線電視,約取得4.6萬用戶,估計每戶價格在4萬到4.3萬元左右。加計凱雷原本擁有的新唐城系統,約5.3萬戶,在有線電視產業指標地區之一新店區,用戶已近10萬戶。 由於有線電視系統是屬於外人投資事業的限制事業之一,投審會日前去函NCC表達同意與否的意見,NCC經過多日審查作業,昨日作出原則同意的結論,近日就會回覆投審會。 業者互相勾結綁架消費者(分區壟斷)、有線電視費用不合理(官商一起奮鬥、官不監督的結果) 2007/10/05 也看看以下新聞... 台灣: 外資(禿鷹?)賺錢的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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