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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國民居住權利】亂世用非常手段
2015/05/18 06:48:19瀏覽251|回應0|推薦6

【(找回)國民居住權利】亂世用非常手段

      國民居住權利,指得是一國的所有的每個國民,擁有基本且非常便宜且非常輕負擔的住所,這是每個國民的居住權利。很顯然地,我國國民目前失去了國民居住權利,很多國民居無處所、或是需要付出非常重的負擔,才能住得起房子。讓我們看看歐洲那些國民所得非常高的國家,即使它們國家的房地產價格非常高,但是它們國家有好的國民居住政策,提供每個國民擁有基本且非常便宜且非常輕負擔的住所,例如國土小到如同新北市永和的歐洲 摩納哥(Monaco),它的國民所得是全世界排名前幾名,無論房地產價如何飆高,但是他們每個國民擁有基本且非常便宜且非常輕負擔的住所。

      台灣雖地小,政府應有國民居住政策,讓每個國民永遠具有居住權利。有些官員現說政府沒有土地可蓋國民住宅,提供所有國民基本且非常便宜且非常輕負擔的住所;但是以北市及新北市為例,例如北市內湖Cosco商店附近、新北市淡水新市鎮等等地區,不是一堆被財團圍起來、囤起來數年的閒置土地嗎? 及不是一堆高價但被財團圍起來、囤起來的數年閒置房屋嗎? 這些閒置的土地及房屋,不能建築及應用成為國民住宅嗎?當然可以,但有人說北市及新北市寸土寸金,政府那有錢蓋得起國民住宅、或提供每個國民,擁有基本且非常便宜且非常輕負擔的住所呢? 其實亂世政府應使用非常手段,透過累進囤巨房地稅等非常手段方法,讓擁有巨量的房地產的少數人,吐出房地產,讓人民擁有基本的國民居住權利!

      假設如果以500坪建地為「囤巨房地產」基準,500坪土地可以蓋多少戶的住宅?假設可蓋10戶房屋好了,政府應使用非常手段、「囤巨房地稅」,讓假設擁有500坪建地且擁10戶以上房屋者,讓他們的囤巨房地稅假設超過50%稅率,並假設讓擁有千坪建地或百戶房屋者,讓他們的囤巨房地稅假設超過90%稅率,逼M型社會下金字塔端少數的囤巨房地產者,吐出他們擁有滿坑滿谷的房地產。我們不反商,但我們反沒有國民居住權利環境下少稅及甚至不用繳稅的囤巨房地產者。

      如果現在是亂世,當然一定也有一堆貪官及腐官、非常差的政風、產官學研媒的利益交相勾結、腐敗及失去具理想性的政黨等等不對的現象,我們所有國民期待能有被一堆人批評的「瘋子總統」使用「囤巨房地稅」非常手段,讓每個國民擁有國民居住權利!

參考資料:

1. 【要求及唾棄 】 不提高「囤巨房地」稅 政客 !! 2015/05/13

http://blog.udn.com/glee/23077089

2. 我們需要一位中立、客觀、「為人民」的「瘋子總統」 2015/04/29

http://blog.udn.com/glee/22640540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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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2326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