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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三魂七魄
2010/04/30 15:21:37瀏覽12909|回應0|推薦1

人的[三魂七魄]是一個有趣的議題。


1.正統道教觀點
三魂一名胎光,太清陽和之氣、一名爽靈,陰氣之變、一名幽精,陰氣之雜。相傳胎光能使人延壽,爽靈則害人多災,而幽精使人喪命。
七魄則分別是尸狗、伏矢、雀陰、吞賊、飛毒、除穢、臭肺,七魄是身中的濁鬼。
三魂七魄即是人的精神,三魂營骨,七魂衛肉。總之,正統道教是以善惡、陰陽五行來解說〔三魂〕與〔七魄〕。

2.民間靈魂觀點
1)三魂分別為主魂、生魂、覺魂。主魂主宰思想、推理、學習等高層次精神行為,生魂管肉體的生機,覺魂管的便是感官感覺。在生物之中,只有人類有這三種完整的魂,動物只有生魂、覺魂,至於植物只有生魂。
2)一說三魂是天魂(主魂)、地魂(視魂)和人魂(象魂),七魄分為喜、怒、哀、懼、愛、惡、慾。天魂往天堂或天牢報到,地魂往地獄報到,人魂往墓地報到。另一說是主魂往天堂或地獄報到,生魂往神祖牌報到,覺魂往墓地報到。
3)三魂存於精神中,七魄存在於物質,所以人去世時,三魂歸三線路,七魄歸肉身消失。一說三魂存於首,七魄存於四肢,人死後七天魂方完全離去(最後離去為主魂,最早離去為覺魂),魄則存於骨頭,骨爛魂方離去。總之,魂是可以脫離身體存在的,魄不能脫離身體存在。又有一說,人死後,先失一魂,即識神胎光,依生前功過看上天享福或入地受苦。對年又失一魂,即中陰身,或稱守屍神爽靈,三年滿又失一魂,該入淪迴或受奉祀,或無祀遊魂。而七魄則每七天一旬散一魄,七旬七七四十九天七魄散盡。
人的(魄)在出生後七七四十九天形成,人在死候七七四十九天後魄始煙消化散。所以中國人死後,要由親人做七七齋,為死者追福,所謂的『七七齋』就是人死後,每隔七天,算一個忌日(台灣的習俗死後第七天叫頭旬),二、三、四、五、六、七,做滿(七旬)四十九天為止。
4)三魂或稱為三尸,分別為上尸、中尸、下尸。上尸失去,其他兩魂也失去,人就死了。中尸失去,下尸也失去,便是植物人。下尸失去,人為弱智。

人死魂就離開,單魂存在曰鬼,二魂曰精,三魂未成神則稱魔,神則是[三光頂聚]。

3.佛教觀點
1)唯識觀點
首先強調,佛教並不認為有〔靈魂〕這東西,佛教認為人的〔心靈活動〕是一種〔識〕的活動。眼耳鼻舌身意稱為六識,是人的今世意識活動﹔末那識是第七識,執著於〔我〕的意識﹔阿賴耶識是第八識,是人類輪迴的主體,它可分兩部分,一是真正清明,具佛本性的意識,一是無明的意識。所以眾生要修練第八意識,將無明去除,只留下佛姓,否則第八意識就不斷輪迴。
唯識宗將識分為前六識、第七識、第八識雖然也是三大類,不過與三魂的基礎觀點完全不同,它不是能量,而是一種意識活動,它不講究靈魂永生,而講究參透破除意識的束縛。
2)中觀觀點
佛教稱人死後存在的東西為〔中陰身〕,為何稱〔陰身〕?因為佛教認為人的意識便是由五陰(眼耳鼻舌身)而來。為何說〔中陰身〕,因為陰身有中陰身、破陰身、前陰身。前一五陰身完了,後一五陰身又繼續下去,中間接續的便是中陰身。
不過如前所言,佛教不認同靈魂理論,所以此〔中陰身〕也不等同靈魂,而是〔我〕的意識在輪迴中的一個過度。
3)藏傳觀點  
藏傳佛教認為人乃是由地、水、火、風、空五物所組成,人死後這五大會逐一脫離人身,因而產生種種現象。

結論:

三魂七魄若用現代醫學術語來說,應該就是意識活動的能量,魂是可以脫離身體的意識能量,譬如人在禪坐時有時會有這種經驗。魄是不能脫離的,所以人不管如何禪定,都還是會有若干身體意識活動存在,否則便是具肉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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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三魂七魄」,而每個魂魄,都是一個「元靈」,所以人體之內,一共會有「十條」魂魄!

人體內還有一位「三屍神」(非指這三條靈魂),記錄這些魂魄的行為,終其一生,
再配合天地間的年遊神(太歲)、月遊神、日遊神、時遊神等,稽查各人的言行舉止,按時上報,按期稽錄,存證在案。待人死後,再逐一評比,依其善惡,定其去處。

三魂亦稱「天魂、地魂、人魂」,古稱「胎光、爽靈、幽情」,也有人稱之為「主魂、覺魂、生魂」或「元神、陽神、陰神」或「天魂、識魂、人魂」等!

而人死了之後,三條魂也各有去處,一魂,會依一生善惡,決定上天堂享福、或下地獄受苦(行善上天堂,作惡下地獄的理論基礎),一魂,會留在墳墓內(玄學的風水理論,借用風水寶地,來蔽蔭子孫的理論基礎),一魂,會留在祖先牌位內(祭拜祖先,祖先托夢的理論基礎)。直到罪業償完陰陽壽盡始欲再渡輪迴時,三魂才會重聚投胎。

七魄
七魄是指喜、怒、哀、懼、愛、惡、慾,生存於物質中,所以人身去世,七魄也消失。之後再隨新的肉身產生「肉體及魄」則屬於「陽世的物質世界」。

三魂七魄者 乃人身之精氣也 抱朴子云:欲得通神 宜水火形 分形分則 自見其身三魂七魄
又雲笈七懺云:夫 人身有三魂 一名胎光 太清陽和之氣也 一名爽靈 陰氣之變也 一名幽精 陰氣之雜也 又云:人身有七魄 一名尸狗 二名伏矢 三名崔陰 四名吞賊 五名非毒 六名除穢 七名臭肺 此七魄 身中之濁鬼也 酉陽雜俎云:三魂營骨 七魂衛肉 此三魂七魄即是人身的精神也!

中醫認為肝屬東方木而藏魂,肺屬西方金而藏魄。《太玄經》以三為木,四火
金。道家因以稱人有三魂七魄。三魂七魄者,乃人身之精氣。

中國傳統道教的魂魄觀與台灣俗民道教魂魄觀的異同處。因為從既有文獻來看傳統道教的魂魄觀,可以發現傳統道教「三魂七魄」的觀念,「三魂」與「七魄」,都有其實質的屬性與明確的命名,比如說「三魂」在傳統道教來說,指的是「爽靈」、「胎光」、「幽精」三種。「七魄」則分別是「尸狗、伏矢、雀陰、吞賊、飛毒、除穢、臭肺」。

但在俗民道教上來說,雖然一漾有「三魂七魄」一詞,然而其指涉對象卻與傳統道教的三魂七魄完全不一樣,俗民道教的三魂,並沒有確切的名稱,但卻很明確的表示三魂即是人死後三魂將各自分離,一魂附於「神主牌」,一魂留於墓地,另一魂則到陰間報到。

在三魂的屬性方面來說,傳統道教的三魂,即是將「善」的「精神意志」分別區分開來,配以陰陽五行,完成其各自獨自且有特殊作的個體。反觀俗民道教的三魂觀,其區分的頪別不以「精神意識」的層次劃分,因此俗民道教的三魂並沒有善惡之分而是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

另一方面,俗民道教雖有「三魂」之名,但三魂之卻又時常含混使用,顯示了俗民道教有「含混多義」的情況。從這些跡象觀之,很明白的揭示了俗民道教與傳統道教的三魂七魄觀,在存有論及認識論上,有著相當大的斷裂(break)。本文指出這一斷裂,並初步試圖為這斷裂尋找可行的解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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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魂七魄

三魂者

草木只有一魂,名曰生魂,其頭向下,只知生發結果,不知苦樂等情,若飛禽走獸,則有二魂,一曰生魂知生長走動,二曰覺魂,知痛楚喜樂,其頭橫直,見男知避,見食知求,知溫飽,別恩仇,雖不及人,但高草木多矣,惟人足有三魂,一曰生魂,名彭琚,二曰覺魂名彭瓆,三曰靈魂名曰彭,其頭向天,人有此三魂在身,無所不知,無所不曉,故草木之頭向地,禽獸之頭直橫,人生之頭頂天,故人最靈,因三魂全,天地人之象也,人友善則奏,有惡不隱會同司命遇庚申,甲子悉奏天曹,所以說人可謾,常與七魄,會合一處,撥弄主人翁。

七魄者
一名尸狗好吃,二名伏尸好穿,三名雀陰好淫,四名吞賊好賭,五名蜚毒好禍,六名除穢好貪,七名臭師好一切雜事。常潛於心竅中,人心中有七個竅眼,依生時推算應北斗七星,在本命一竅中即主其事,如人本命,是祿存星,乃屬北斗第三應雀陰其人好淫,所以人有好睹好穿,生性不同者俱是,七魄勾弄也,今修行人要除三尸九賊,修道人要煉魂制魂,不可使其任意而動。

參考
○49日內—生魂在(靈槕)覺魂在(墓地)靈魂在(陰府)。
○尸狗三流—(1)食人汗流(2)被人食眼淚流(3)看人食涎流。
○魂於肝,魄於肺,性於玄關。
○冤枉死者,腰尸不離,魂魄不脫,可能作弄。
○七竅眼— 口一,目二,耳二,鼻二,為七竅,加大小便為九賊。

三蟲
  神名。即〝三屍〞。《道樞》卷三十一《九仙篇》:〝有曰焚身火蟲,想從心之下至於關鎖,其光燄燄,滿九九之教,可以去三蟲焉〞。

《黃庭內景玉經注》:上屍名彭倨,使人好滋味,嗜欲癡滯;中屍名彭質,使人貪寶好喜怒;下屍彭矯,使人愛好衣服,耽淫女色,是以三蟲也。《洞神訣》云:上蟲白而青,中蟲白而黃,下蟲白而黑。人死則三蟲出為屍鬼,各化形為物,擊之衝破,其餘諸蟲皆隨人而亡。又名三魂。《金碧五相類參同契》卷下〝三蟲後來有姓名〞陰長生注:〝三蟲者,三屍也。上蟲姓彭名倨,在上丹田;中蟲姓彭名質,在中丹田;下蟲姓彭名矯,在下丹田。在人身為三魂,亦名曰三屍〞。參見〝三屍〞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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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魂七魄

一、三魂七魄真的是三個魂七個魄嗎?

  長年來很多宗教家、修練者、觀靈者、靈學專家等,都有意無意的提到三魂七魄是有三個魂七個魄,甚至還給三魂取了三個名字,近代佛家、修者稱三魂者:生魂、覺魂、主魂,人往生四十九日內,生魂在神主牌位,覺魂在墓地,主魂到陰曹地府報到;七個魄則隨著人死後而消失。

    筆者並沒有要攻訐任何人之意,只是就事論理,就理論事;中外五千年來的智者、聖者、大覺者等,如老子、孔子、耶穌、釋迦摩尼佛、穆翰默德等,所留下之道德經、四書、五經、論語、聖經、佛經、可蘭經等等經典,都沒有提到人有三個魂七個魄之說,不知是後學專家的修為道行,比這幾位聖賢者高而有獨特的發覺?還是不管合不合邏輯,就道聽塗說、以訛傳訛?

    何謂『魂魄』?

【陳氏禮記】註解:魂者,陽之靈而氣之英。魄者,陰之靈而體之精。

                高誘「淮南子」注曰:魂者陽之神,魄者陰之神。

【朱子全書】:魂屬木,魄屬金。以三魂七魄論是木金之數也。(後天卦木為三震卦,金為七兌卦。)

宋儒黃勉齋曰:『人只有箇魂與魄,人記事自然記得的是魄;如會恁地搜索思量的是魂;魂主經營,魄主受納。      (箇:單一之意,此已說明人只有單一個魂和魄。)

【易經】洛書之後天八卦,「坎卦」數一屬水,「坤卦」數二屬土,「震卦」數三屬木,「巽卦」數四屬木,「乾卦」數六屬金,「兌卦」數七屬金,「艮卦」數八屬土,「離卦」數九屬火。肝藏魂,肺藏魄。魂屬木,魄屬金。因為「震卦」是正東為青龍木為三,「兌卦」是正西為白虎金為七;由於古人飽讀經書者(即四書五經,包括易經),為展現其學問成詩成對,所以把魂魄講成三魂七魄;就像古人翻譯經書,如「一天二六時中,心中要持續持誦佛號。」意思說一天十二時辰(指二乘六等於十二。即現在所說二十四小時。),心中都要持續持誦佛號;偏偏就是有人誤導成一天裡的第二、第六個時辰,心中要持續持誦佛號;相同的把三魂七魄誤解成三個魂七個魄。

以上所引經據典的、聖賢所說的,不但沒有把三魂七魄解說成三個魂七個魄。甚至宋儒黃勉齋、【朱子全書】更明白指出人只有一個魂一個魄,「三魂七魄」是【易經】肝藏魂,肺藏魄。魂屬木,魄屬金,因為後天卦數所說,也沒有說人有三個魂七個魄。

在二十幾年前,有一期的讀者文摘明白記載:一組美國的靈學專家作一個靈魂的實驗;他們準備了一個水晶棺,靠近頭部的棺蓋地方挖了一個洞,洞上再加一個蓋子,徵求找到一個快斷氣的人,讓他躺進水晶棺裡,整個水晶棺則放在大磅秤上,專家們聚精會神的觀察快往生者的情況;結果發現往生者斷氣時,有一條白色煙霧狀(靈魂)從往生者的玄關(約兩眉中間)衝出,這條白煙(靈魂)就在水晶棺裡繞來繞去,這時的磅秤是不動的,後來專家們把洞蓋移開,這條白煙(靈魂)就從洞口飄出去不見蹤影,這時的磅秤是降了二至三公克。這個實驗證實了兩件事;一者,人的靈魂只有一條,二者,人的靈魂是有重量的,約有二至三公克重。

言論魂魄到此,不管是前面引述聖賢的經典,或是美國的靈學專家所作的實驗,筆者十幾年來,宇宙法的修煉打坐,也只看到自己只有一條魂,並沒有三條魂,相信所有的專家看到的也是只有一條靈魂而已。

       「釋迦摩尼佛」所留下的佛經,有一卷「因果經」,道盡三世因果(前世、今世、來世),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可能種瓢仔生菜瓜;相對的我們人造什麼因(原因),會得什麼果(結果)是必然的;

如果人真的有三條靈魂,一條魂必須到陰間報到,一條魂留神主牌位,一條魂留墳墓;那「釋迦摩尼佛」的「因果經」是不是就有矛盾了?同是一個人所造的業(所作所為),只有去陰間的那條魂要受審、受刑罰、受報應,而其他兩條魂,不但不用受審、受刑罰、受報應,還可以享受子孫的供奉繼續造業。

「真理」不論是在任何時間(時代)任何空間(地方)都不會有矛盾、或不合邏輯的;否則就不是「真理」了。「人本來就只有一條魂。」的道理,不論何時何地,也都不會有矛盾、或不合邏輯的問題。如果說我把你害死了,而我一直逍遙法外到死了,而我只有一條靈魂到陰間報到受審、受報,另外兩條魂則留在墳墓、神主牌位,繼續享受子孫的供奉,這樣的說法公平嗎?被害死的人會接受嗎?你會相信嗎?

所以筆者十幾年來修行打坐的體悟和先賢的認知一樣,三魂七魄不是指三個魂七個魄,人只有一個魂一個魄,而且魂魄從死到生、從生到死,是一個陰陽靈氣的太極,除非修行到純陽之靈氣,成為純陽之無極;魂魄就如同佛說的第八識『阿賴耶識』。祂包含第七識『莫那識』的意識心,屬純陰之靈氣,亦包含『如來藏』心,屬純陽之靈氣,如不修行滅除第七識『莫那識』的意識心,和展現『如來藏』心之陰陽靈氣,就會生生世世輪回遺留下去。

        只要對魂魄、因果業力的概念,有一點認知的老師、專家,對一些殉情的情侶想法—『生不能在一起,死也要在一起。』,都知道不太可能,因為每個人的因果業力不一樣,所以死後不見得還能相愛在同一個時空裡;但是如果人真的有『三個魂七個魄』,就可以死後一定在一起,因為一條魂到地府報到,另外兩條魂不就可以在一起了!問題是人只有一條魂而已!

希望認為『三魂七魄』是指『三個魂七個魄』的宗教家、修練者、觀靈者、靈學專家等,千萬不要再造業,道聽塗說,繼續誤導民眾了。您們都是德高望重的師父、老師,可能都沒有去注意這個問題,人云亦云、人說且說跟著說,或者您們可以運用自己的修煉,去印証筆者所說的是否正確,也可以和西方的靈學專家一樣用水晶棺來作實驗,或者找出以前得道、成佛者的經典書籍,來證實筆者所體悟的虛實,也算是對芸芸眾生的貢獻。功德無量,感恩!

原文:
http://tw.myblog.yahoo.com/ejing-8080/article?mid=5935&prev=6105&next=3356&l=f&fi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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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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