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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03:55:42瀏覽832|回應0|推薦7 | |
執政者常常愛用「嚴刑峻法」管理國家,其實這是最不懂「治理之道」的笨方法;因為凡用「酷政治國」的下場都不好。請看以下本文與解義: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 而為奇者 吾得執而殺之 孰敢
常有司殺者殺 夫代司殺者殺 是謂代大匠斲
夫代大匠斲者 希有不傷其手矣
解義
一但老百姓都「不怕死」「敢拼命」的時候 如果還用「死亡」來威脅人民 那能有什麼用呢
執政者通常認為 只要使用「嚴刑峻法」讓人民普遍都「畏懼死亡」 那麼一但抓到胡作非為的壞人 我就將他們殺掉 看看還有誰敢再為非作歹
因此執政者通常會設立專門處決犯人的「刑司」負責殺人 並把這些專殺壞人的刑司 說成「代替上天執法的單位」
雖然這些執政者說 他們是「代替上蒼執法」 但是 執政者的最後結局 卻很少有「不會反傷自己」的啊
伴霞樓主 2019/9/8 於溫哥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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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