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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已成政治鬥爭的工具
2008/11/05 11:43:02瀏覽1161|回應0|推薦1

  針對近日國民黨政府接連在沒有具體證據的情形下收押兩位現任縣長,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志鵬表示,檢調單位運用偵辦技巧,製造不利當事人的氛圍,以對待暴力犯罪者的方式羞辱當事人,「司法已經成為國民黨政治鬥爭的工具」。

  高志鵬說,都是雲林,中國的雲林在警方保護下跟連戰酒酣耳熱,台灣的雲林卻是縣長被拘提,漏夜審訊,這對雲林人來說真是情何以堪。檢方在半夜拘提審訊現任縣長,尚未偵訊就已預設聲押立場,刻意放話給媒體表示檢方將聲押。擺明是「修理台灣的雲林人,巴結中國的陳雲林」。

  高志鵬強調,這段期間,檢察官為了辦民進黨人,找不到證據,只好動輒聲押、押人取供已成常態,只不過,押的都是民進黨人,而羈押的理由不僅不夠充分,也缺乏具體的事証,幾乎都是以「有串供之虞」做為聲押的唯一理由,顯然是政治操作壓倒司法正義。

  高志鵬強調,從法的角度來說,羈押是刑事訴訟的保全程序,是為了要保障偵查與訴訟程序能夠順利完成,而不是辦案的手段。同時,羈押的後果不僅限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更容易造成社會認為當事人有罪的錯誤感受,因此收押必須要非常謹慎,這也是為什麼法律上明文規定檢察官聲請羈押當事人,必須有具體證據,或者證明當事人有逃亡、串供的可能。

  高志鵬說,從馬英九執政之後,檢調單位幾乎廿四小時的盯著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也同時把資訊洩漏給媒體,讓媒體廿四小時的盯著當事人,請問,這樣還能有機會串供、逃亡嗎?簡單來說,現在的檢調根本就是非把當事人收押不可,「先有結論,再找理論」、「先押人、再取供」。換句話說,聲押,已經成為辦案唯一工具。這樣的作為不僅侵犯人權,更摧毀當事人的名譽。當事人收押之後,任憑電視名嘴信口開河,當事人又無法回應,請問,這個部份要如何來補償當事人呢?

  高志鵬說,在司法的天平前,檢察官與辯方應該是平等的,但現在檢方動輒在偵查過程中濫用權力,聲押氾濫,又提不出足夠的證據,已經違反司法正義最基本的要求。在偵辦過程中,修改傳票時間,刻意製造當事人有逃亡的假象,刻意將這些人扣上手銬,根本就是一套「羞辱民進黨,消滅台灣人」的劇碼。

  高志鵬質疑說,相較於過去國民黨的縣長涉案,從已經定罪的許財利、鄭永金,到逃亡海外的何智輝、伍澤元,哪一個被收押過?而國民黨的朱安雄、朱婉清、劉松蕃這些大老,哪一個被上手銬?哪一個被收押?從近日的辦案手段來看,從過去國民黨籍的政治人物罪證確鑿確無聲押,對比今日民進黨政治人物在毫無具體證據的情形下被收押,可以確定,國民黨現在根本就是政治操作,根本就是把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

  高志鵬批評,馬英九不應該把羈押、拘提民進黨的縣市長當做送給陳雲林的伴手禮,讓台灣回到過去警總的時期,如果國民黨繼續把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那就是「官逼民反」,要逼台灣人民持續上街頭對抗這個威權的馬政府。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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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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