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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3 18:12:35瀏覽280|回應0|推薦1 | |
不當使用個資 3公司遭罰(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8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遠雄人壽從第一保經、萬榮保經取得未經當事人同意的個資,進行電話行銷,共處3家公司或公司負責人新台幣130萬元罰鍰,且遠雄人壽停止電銷1個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民眾接到遠雄人壽的電話行銷時,發現從來沒與遠雄人壽往來,不知為何會被行銷,因此向金管會檢舉。 經金管會調查,是民眾與第一保險經紀人公司買過保單,第一保經與萬榮保經是關係企業,所以萬榮公司輕易取得第一保經個資。同時,萬榮公司又與遠雄人壽有業務合作關係,遠雄人壽才取得第一保經、萬榮保經的客戶個資。 金管會表示,根據統計,受害的個資共有225筆。 金管會表示,根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險法及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規定,各處第一保經、萬榮保經60萬元罰鍰、遠雄人壽負責人10萬元、並且遠雄人壽停止電話行銷業務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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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