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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9 10:25:06瀏覽383|回應0|推薦0 | |
日前,我曾以「是否贊成廢除死刑」為題,由一班國三資優班學生寫作,不計分,結果大部分不贊成廢死,而認同廢死者亦認為應該有類似終生監禁的配套。 我跟部分人一樣,認為廢死是終極目標,但現階段是否應該貿然廢死,則值得商榷。比如一位女同學寫了一句話即深撼我心:「我們可以什麼事都要求重來嗎?包括惡意殺人?」如果惡意殺人都可以重來,那還有什麼不可以重來?所以廢死者以「死刑無法遏止犯罪」之說,難昭眾信。 我們可以這麼說,嚴刑峻法雖然維持了社會的秩序,卻也破壞了人民的創造力,而且過度的刑罰也終會招治人民的抵制與反抗,反而導致社會得不安,所以我們應該重視自由與人權,以保有社會的創新力和民主秩序。而在一些集權國家死刑冤獄眾多,甚至變成維持專制的手段,這時廢死確實是一個手段,但在一個司法文明國家,以上理由其實並不能相提並論。 廢死者甚至以「世界潮流」為由,主張廢死,如以宗教觀點來看,也會發現充滿矛盾!「世界潮流」傾向「墮胎合法化」,結束一位有心跳、有知覺、有生命,但沒犯錯的胎兒(犯錯的是他們的父母),被「人權」人士視為理所當然,但全世界宗教都反對墮胎合法化;反之,結束一位惡意殺人犯卻被視為戕害人權? 我們必須省思,所謂「世界潮流」很多是在商業資本主義和個人自由主義下產生的西方概念,他們是否可以維護自己的秩序都是問題了(君不見,他們把大量的軍火、毒品運往全世界,任意掠奪全球的物質資源,在各地製造戰亂,卻擁有一個死刑豁免權),遑論要維護全世界不同文化的社會安定?最主要是,千萬不要動輒端出宗教的聖潔來捍衛自己不符合宗教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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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