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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9 00:39:45瀏覽461|回應0|推薦19 | |
寫在前頭: 說要送爸爸故事,他說好,但出了個條件。 「要是邁向成功的故事。」他。 「Easy。」我。 故事很簡單,是簡約風格。 一半真實,一半虛構。 那段日子曾有過,不過加了弟和妹。 我真的愛唱歌。
「啊~~~~~~~~」我沉醉在自己的壯麗高歌,鄰居認為的殺人破音中。 一個愛唱歌的國中男生在自己家唱歌不犯法吧?誰教這裡窗戶沒有窗門,隔不了音也不是我的錯,那該怪罪房東吧。我總不能讓歌聲囁囁嚅嚅,雄渾壯厚的高音才是我的理想。 我數著秒,一、二、三、四、五、六、七…… 碰碰碰碰! 喔,快了一秒耶!可見他更恨我了。 「兔崽子,快開門!我要把你的喉嚨扭斷,讓你不能再鬼吼鬼叫!」喔,這次的威脅語又更駭人了,小生怕怕! 我向著床上一堆雜亂的衣服優雅的笑,彬彬地鞠了兩次躬,緩步走向碰碰碰不停的門,門有兩層,外層是焊有柱子的鏤空鐵門,內層是實心鋁門。 我笑嘻嘻的打開鋁門,老王就像毒癮發作的犯人一樣,手指從柱間的夾縫往裡頭猛伸,面目猙獰,喊著:「我要黏住你的嘴!」 我還停留在幻想世界,「謝謝欣賞,謝謝欣賞,不過今天不開放簽名呦!」擺出練習熟稔的明星姿態,那是我擅長的。 關上鋁門,繼續登台高歌一曲粉絲們極力要求的安可。 表情、姿態、走位,無不風靡全場。 直到唱累了,白天也跟著絕望沮喪的老王消失了。 爸爸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到家裡,不過他的眼睛不管何時都炯炯有神。 「嗨!爸爸。」我。 「嗨!兒子。」他。 我們就兩個人,我們家就一個房間,另外一個房間住著「房東兼室友」,客廳是共用。 兩張床,一張是上下舖的床,一張單人床。 爸爸睡單人床,我睡下舖,上舖睡著我幻想的歌迷們,我們倆的所有衣物。也許你可以稱上舖是衣櫥。 我早就炒好飯,煮了個蛋花湯,準備和爸爸一起享用。我的廚藝不算爛透,畢竟爸爸晚歸,天天煮菜也會研發好吃的方法吧。 我們倆對話不甚多,他會問我學校發生的事情,我只會講不到三成,可是我們一討論些人生哲理或對於人事物的感想,彼此都滔滔不絕。 為什麼?我也不知,也許兩個男人都愛沉思,所以對於未來有許多想法。 我要當歌手。 至於爸爸的最大夢想是什麼我不知道,不過我非常清楚,他很努力的想讓我倆離開這間房子(或說房間),並不是這間房子不好,而是他想讓生活更好。 對於生活,人都會更嚮往愈來愈好吧,不論是物質還是心靈。 追求幸福,是人的天性。沒有人會想讓自己更不幸,除了自甘墮落的人。 每天在家裡走音、破音、被鄰居抗議,但我相信努力可以打敗愚笨的沒天份。 爸爸燃了一根菸,頻道切至新聞台。 他愛看新聞我不愛。他說必需吸收新知,而我不喜歡罵來罵去的政治、傷人的八卦和沒人性的犯罪。 我躲在房間裡寫詞。 不會樂器無妨,我將寫好的詞用嘴巴唱出自己的歌。 誰管他什麼DoReMi,我用聲帶作曲。 直到高二,我選了吉他社,爸爸二話不說就替我買了一把吉他。 手上因彈吉他生出的繭越來越厚時,寫好的歌詞也越來越厚。 爸爸這時換了一份收入更好的工作,我們已經不住在 走音、破音、鄰居喊打已經走入歷史;取而代之的是好樂迪裡,同學們的歡呼安可。 一天,我仔細擦著寶貝吉他,然後輕輕旋開弦鈕,替它更換新弦。爸爸 興奮地拿著一張廣告紙走來,並附著一張千元大鈔,說:「兒子,試試看吧。你可以的。」 我接過,仔細一看,新人王歌唱大賽? 「好!是時候該嶄露頭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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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