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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3 23:55:55瀏覽593|回應2|推薦7 | |
作者替許多不同階層的人做過辯護律師,書中平舖直敘寫出委託人的內心掙扎,由此可了解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壞人,大好人和大壞人可能會是同一個人。 像費納醫師是鄰居眼中的好好先生,為了一個永遠照顧自己妻子的承諾,四十年來一直忍受妻子的種種謾罵,最後卻拿斧頭將之砍殺。我可以了解他的心情,但是這不是一個理由,而且大可不必走上這一步,我想會不會費納醫師欠缺溝通的方法,才會放縱妻子離譜地無可救藥,或者也有可能費納醫師有著妻子無法忍受的小毛病,才導致妻子如此行為,這些應是雙方都要檢討的。 另一個故事,弟弟出車禍,產生失憶症,每幾個小時就會忘了之前的所有事,姐姐不願意自己的弟弟過著沒有品質又苟延殘喘的生活,將自己弟弟溺斃。通常在許多人的心中,總是認為的恨及怒才是殺人的理由,但在此案件,原來真正很愛一個人,又不希望他受苦時,也會解決他的生命。 身為律師的席拉赫在受訪時,說著:法律是得不到正義,只有得到判決。甚至還說:提高刑罰是沒有嚇阻的作用,且一再要求提高刑期,只顯示出政治人物的束手無策。 聽到這裡時,真是顛覆了我的想法,以前我總想著判刑愈重,才能減少刑案,甚至還不能廢除死刑,這樣才會讓人們不敢犯罪。 而席拉赫又接著說:犯罪的人不會因為現在刑期加重了,就不去犯罪,政府還不如取消育兒津貼,拿來補助教育上學的交通費用,確保孩子們上課受教育比較實際。 看過書中案例再看訪談,可以更深思 人是如何成為罪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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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