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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民國七十七年〈一〉
2008/01/28 13:37:43瀏覽444|回應0|推薦1
主題: 回憶民國七十七年〈一〉  
留言人: 三條魚 (2007-11-01 15:01:27) email 網址
留言內容: http://club.ntu.edu.tw/~club10001/history_3.htm
七十三學年度起,
在大新社、大陸社等社團主導之以普選做訴求的多起抗爭活動,
爭取學生自治的實踐,引發校方的壓制行動,
更使得當時的校園情勢一度非常緊張。
加上校外政治勢力的介入,
使得原本單純的爭取學生自治權事件,演變成社會的大事。
李文忠事件的發生便是一例,
當時的學代大會早以九十四比零通過主席直選案,
且當時主其事的學代林佳龍先生更規劃出完善的直選方案,
但卻無法得到校方的善意回應,
以致形成部分社團及個人不得不走向體制外抗爭一途。
在當時整個社會環境正面臨轉型的情形下,
學生在推動代聯會的改制時,採取和校外政治抗爭相類似的手段,
甚至和社會上的政治改革運動結合,雖然有不得不然的苦衷;
而校方也未能體察時代的潮流和學生的企求,而使衝突情勢急劇昇高;
凡此種種,都為學生自治的道路,預埋下了不安定的種子。
時至今日,即使學生早已使用理性的方式尋求自治事務的進步,
但是不論是在和校方交涉時,或是向同學推廣自治理念時,
雙方都還是免不了會有著不必要的疑忌和成見。
這可能是當初主其事的雙方始料所未及的!


七十五年,為了要讓學生代表大會更專業化,
也為了解決班代大會動輒三、四百人開會,不僅易於流會且不易議事的問題,
學生代表改由以系為單位選舉學生代表,每滿一百人選出系代表一名,
使學代總額降至一百四十人左右。
此時新章程設計的代聯會制度才開始運作正常,
卻因校方處理「五一一學生日」事件失當及將大新社之報導以審稿辦法停社一年,
引發了體制外抗爭組織「自由之愛」運動,
加以其中原本宣告要參選代聯會主席的兩名學代及另外七位主其事的同學,
在「五一一學生日週年紀念」事件中,被學校記小過以致無法參選,
更引發了全校同學一致同情主張普選的同學,
七十六學年的代聯會主席,便由主張普選的陳志柔先生當選。
而在他的任內,除了迫使學校同意普選制度外,
更進一步藉此推動了學生會的成立。
從民國六十年王復蘇主席開始,這一步跨了整整十七年之久才成功!
而就整個學生會歷史來看,從學生自治會走到學生代表會再回歸直接民主的學生會,
這一步更跨了近四十年之多!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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