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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學生受教權!? 桃園縣教育局的雙重標準
2013/06/12 14:20:44瀏覽336|回應0|推薦1

且看下方這2份公文,第一份大喇喇的寫著,教師擔任輔導團員,得以全時公假或減課處理團務;第二份公文,教育產業工會處理會務的公假,為維護學生受教權,以2個半天為限。實在很納悶,這是怎樣的一個雙重標準?

質疑一:輔導團團員約有260人,教師工會幹部有10人,輔導團團員人數是教師工會幹部的26倍。一個是處理輔導團團務,一個是處理教師組織會務,這2者都是在為桃園教育做事情,為什麼團務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會務就會影響學生受教權?道理何在?標準何方?

質疑二:若教育局不認為教育產業工會是在為桃園教育做事,那可以到我們的網頁上去瀏覽,我們做的事情,哪一點不是在為桃園的教育?若監督教育、揭發教育弊端不算在維護教育,那民主社會又何必選民意代表來監督施政?通通都回到朕即王法留辮子的時代就好了呀。

質疑三:立法院已通過兩公約,教師得組工會,表示政府致力台灣勞動人權的提升,身為教育主管單位,理應主動將勞動人權教育大眾。如今,怎會反過頭來打壓工會團體,限制勞動人權的發展?新北巿在去年已開始編纂勞動教材,桃園縣教育局卻帶頭打壓教師工會,簡直與法令的精神、民意的走向背道而馳。

質疑四:本會一路走來,為教育盡心盡力,目前也是近7千人的團體,會務處理相當繁忙。教育局從不與本會協商,就片面限縮長期以來處理會務的公假,等於剝奪會員接受服務的權利,非常不尊重桃園的教師組織。為桃園教育奉獻心力的老師,在教育局眼裡,是否只是必須奉行政令不得有異聲的棋子?為何老師自己組成的組織,教育局是如此踐踏與漠視?

比照下方這2份公文,真是感慨原來扼殺勞動人權的最大殺手,就是教育主管機關薄弱的勞動人權觀念。面對其他縣巿的教師組織、面對台灣幾百萬廣大的勞工,且看我們桃園縣教育局,是如何對待教師工會團體!
這2份公文怎會有如此的天壤之別?桃園縣教育局的作為,真的好不心虛?!

第一份輔導團得以減課公文



第二份限制會務公假公文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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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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