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各方意見紛陳,吵到無法定案,一般民眾更是霧煞煞,現在報載預計推出的改良版更加上了所謂的「補充保險費」,但充其量只是找到了做為費基的部分一批人,公平的意涵仍然無法明顯實現。雖然當局者說以後可以慢慢修,但一次可以做好的簡化問題,為何要先讓一批人感覺「為什麼是我要吃虧」? 就以加收「補充保險費」中的利息所得為例,政府不是鼓勵老百姓節約儲蓄嗎?綜所稅也定了免稅額,尤其上年紀的人,有一些人是靠利息儉省過活,難道要逼他們把錢拿出來投入一直攀升的房地產的炒作嗎?相對的那些炒作房地產的高獲利者有列入「補充保險費」的加收對象嗎? 既然說使用者付費,本來就是保險的就讓它歸保險,有哪家保險公司為某一保險內容訂出不同收費的嗎?以老人坐公車免費為例,目前做法本就是由社會局按老人申請免費票卡,編預算補助交通局。公平做到了,再來想到弱勢族群的照顧,他們的保費可以按照現有分類弱勢的情況來加以補助,即透過編列社會福利經費預算來支應。福利問題本來就不該丟給健保局。 政府財源不夠,當然不反對加徵綜所稅和營業稅,尤其高所得者,政府是應該利用這一個管道來多收的。如此一般繳稅者起碼大家都不會感覺一頭牛被剝了兩層皮,即健保費好像又被徵了一次稅。 少子化加人口老化後,健保費將逐年上升,每次漲健保費前,健保局官員應該同時公布其在改善藥價黑洞等問題上,到底做了哪些節流的努力與成效,否則如果只會想到最簡單的方法從老百姓的口袋裡掏錢,那這種官員應該派誰來做都能做的,不是嗎? 【2010-12-18/聯合報/A31版/民意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