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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4 08:51:28瀏覽389|回應2|推薦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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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高中生嗆馬風波越演越烈,他特別傳真到了民視表示,自己是因為父親曾失業長達3個月,才說出內心的話,而且他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並非犯罪行為,警方無限擴權隨意抓人,應該好好再教育。
林姓高中生3月6日嗆馬的風波,民視新聞在事發3天後的3月10日,獨家批露林媽媽低聲下氣的向警方求情,但身為當事人的林姓高中生,可嚥不下這口氣。
在看到民視頭家來開講來賓聲援他的節目後,林姓高中生傳真到了民視表示,自己那天只是說「做得那麼爛、下台下台」,沒想到就被兩名員警強拉帶走,在派出所裡對他進行資料調查。
為此,林姓高中生特別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認為警方根本無權認定他犯罪,而他也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權,林姓學生控訴,警方違法限制他的行動半小時,無限擴權,應該再教育,該好好唸書的才是那些警察。
相較於嗆馬的林姓學生,2007年11月,嗆扁查理同樣在公共場合高喊老百姓快過不下去,雖然他當場遭到國安人員隔離,但事後並未遭到逮捕,也沒被留置,查理說,警方執法的確過當。
的確,警方執法標準不一,讓言論自由有了不同的後果,嗆扁也好、嗆馬也罷,換了總統,才知道官員們也換了腦袋。(民視新聞陳嘉爵、沈培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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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過不好 ...連發言都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