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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20:41:56瀏覽414|回應0|推薦5 | |
最近發現某個快遞公司的司機,不論是公司或是私人的物品,都一律交由我們代為簽收,其中不乏私人貨到付款的物品,即使同事早已事先將貨款交付給我們。 記得以前網購時,交寄的物品都是委由該快遞公司遞送,每到交貨當日,司機總會事先聯絡付款的金額以及預計抵達的時間,我一直覺得這樣的服務很好。 碰巧早上瞧見剛好又是同一家快遞公司送貨過來,不過卻不是常光顧的那位司機,只見他把貨物擺在守衛室外似乎在等待什麼,並沒有馬上離開,不一會兒,同事跑去守衛室,並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是貨到付款,還一度以為那位司機非得親手交給收貨人不可。 好些年前,我自網路訂購了某樣物品,為了方便,收件地址是用公司的。下完訂單後幾天,同事告知我有個東西擺在他們那裡,要我過去拿;在我滿懷心喜準備迎接我所期盼的東西的時候,我卻發現我的私人東西在未知會我的情形下被拆開了,而且一看就知道是跟公司無關的東西,卻還大喇喇地擺在桌上供眾人參觀,一怒之下,我質問拆我東西的同事,為何未經我許可擅自拆開我私人的東西,同事回說,因為包裝外頭寫我的名字,以為是公司的東西,而且她說上頭規定寄到公司的物品一律要登記並拆開查看,我看了一下丟在旁邊的包裝紙,反問她,包裝並沒有寫上公司名稱,二來就算是公司規定,照理應該是規定所有員工,怎會別人的東西不拆開登記,反而我的東西就〝適用〞公司的規定呢?其中她最理虧的,就是她一直覺得登記查看是很多此一舉的事,所以只有在上頭下令後的那陣子照辦以外,早已經有好些年沒這麼正規正矩了;我一直跟她鬧很久,直到她百般不願向我道歉,我才不追究這件事,不過我的氣倒沒有馬上消。 事後我一直在想,早在我進到這公司之後,我跟她同事也當了好多年了,平時因為業務的關係常有往來,難道是因為太熟的緣故,所以她才會覺得拆開我的私人物品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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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