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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17:41:58瀏覽209|回應0|推薦3 | |
朋友年紀輕輕才三十幾歲,身體卻老是出狀況,不是這裡痛的,就是那邊疼的,偶爾痛得受不了就得靠止痛藥止痛;建議她何不利用時間多運動,而運動也不一定得汗流浹背、汗如雨下才算是運動,但她總有一堆冠冕堂皇來搪塞自己不動的藉口,於是告訴她出門能騎機車就不開轎車,能其騎腳踏車就不騎機車,能走路就不騎腳踏車,不想出門,就得強迫自己一定至少得在住家附近走路繞一圈,怕太陽曬就選早晨或傍晚,再不然就晚餐後,別老是跟同事的老婆一樣,回到家就「種」在沙發上,茶來伸手,飯來伸口,反正有個免費的男傭侍候,能靜就不動的心態;朋友雖然口頭接受我的作法,但真正是否能確切執行,就得看她自個兒的毅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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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