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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
2008/05/31 14:22:57瀏覽274|回應0|推薦4

近幾日外籍勞工J猛向我詢問他兄長從北部寄出已超過一週的包裹是否寄達,由於所待的部門也負責公司信件的收發,因此一旦收到外籍勞工的信件,個人一定儘早通知收件人取件,不讓他們等待太久,畢竟人在異鄉,家書總是最能讓心裡有所寄託的;而為了不再無謂的等待,我請J詢問當初寄出的掛號號碼,以利線上查詢包裹的流向;經查詢的結果,發現早在幾天前就已寄達目的地,問題是公司這兒並沒有收取該包裹的記錄,於是請J再與他兄長聯絡,請他向郵局填單查詢究竟是誰收取包裹;過了一天之後,J告訴我他兄長將收件住址號碼書寫錯誤;這下真相總算大白,於是查出該收件住址的電話號碼,發現是個頗俱規模的大廠,經電話聯絡後,對方回說已經交給郵局處理,心想這幾天就會收到等待已久的包裹詞是;事隔一天近午,郵差跑來要J簽收一份文件,經詢問後得知,原收件人早已不知包裹去向,要J簽收的文件則是要賠償包裹遺失的費用,而此筆費用還是由當初投遞的郵差自掏腰包的,雖說郵局可以向收件人求償,但為免彼此難堪,加上寄件人已提出查詢,只好花錢消災,好將該事件結案,至於賠償的金額照規定是不多的,但是該郵差還是按照寄件人所說的金額全數賠給J,至此,包裹事件總算正式告一段落;不過,事後想想,該公司事後怎會沒發現內部無此收件人呢?又既然無此人怎不退給郵局而讓包裹搞到最後不知流向呢?看來所謂大廠的作風也並非樣樣都俱規模吧!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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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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