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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監獄去贖罪,不是去度假;如果沒有犯罪,你要嫖妓也沒人管。(扁寫專欄 陳致中:獄方變不准 耐人尋味)
2011/06/20 18:50:24瀏覽231|回應0|推薦0

入獄服刑,就是要限制部分權利,誰叫你要犯罪~~

不然我們其他台灣人守法算什麼?

你民進黨的人犯罪入獄就有特權??

只要你不做壞事,只要任何自由人在監獄外,

就算是尋求嫖妓,或是當議員,都不會有人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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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寫專欄

陳致中:獄方變不准 耐人尋味

更新日期:2011/06/20 13:25

前總統陳水扁原本要為某週刊寫專欄,引起外界批評。高雄巿議員陳致中今天表示,目前情況不太樂觀,稿子送交獄方審查,也配合修改,原本可以現在又說不准,耐人尋味。(李明朝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原本要為某媒體開闢專欄,目前情況不太樂觀,根據陳致中在探視陳水扁之後,回應媒體的詢問時說,現在大概有一個狀況,應該上星期一完成稿子,送給獄方審查,也照獄方意思做部分修改,修改之後可以,不知道什麼原因又說不行。

陳致中表示他父親已經陸續完成第二篇稿子,送交獄方審查,他父親認為這樣做法,好像回到過去戒嚴時期,警總時代,在做思想審查,做言論自由的箝制,如果都按照獄方規定,所寫的題材也是在獄方同意範圍之內,也配合要求修改,現在又說不准,耐人尋味,到底什麼時候跟讀者見面也不知道。

至於那個部分被要求修改,陳致中說,並不知道,不過,原本獄方同意,後來不准,這個就比較麻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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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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