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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5 08:28:06瀏覽836|回應0|推薦0 | |
在美國,律師歸類為「吸血鬼」,在台灣,律師是搞亂台灣的人才, 最大咖的,可以當領導人來賺30億,小咖的律師,就和政府執法者對槓。 法學院的教授們,你們交出的是什麼樣的人才啊!
2009/09/24 10:51 |
晚上10點多,警方進行酒測攔檢勤務,卻碰上了「很牛」的駕駛。一名陳姓駕駛,紅燈右轉違規,被攔下開單,但警方聞到這名陳姓駕駛身上有酒味,想進行酒精測試,這名陳姓駕駛在現場和警方僵持,還說沒有構成危害,沒有義務配合警方,最後乾脆跑到一間餐廳,還搬法條出來和警察辯論,原來這名陳姓駕駛是一名律師。
陳姓駕駛:「警方違法,我絕對…。」警方:「那你拒測嗎?」陳姓駕駛:「大家都聽到,我沒有拒測。」
男子嘴上說著沒有拒絕酒測,但就是不配合,坐在一邊,又灌水又嚼口香糖,警方很無奈。陳姓駕駛:「我沒有構成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一項,我絕對沒有,沒有發生危害、沒有客觀合理的跡象,所以我沒有那個義務配合他們,配合他們酒測,神經病。」
陳姓駕駛搬出一大堆法條辯論,但就是不願意乖乖配合酒測,一名外國朋友也在旁邊錄影,就怕權益受損。
晚上10點半,警方在台北縣新莊地區進行酒駕攔檢勤務,碰上陳姓駕駛紅燈右轉交通違規,攔下來開罰,發現陳姓駕駛身上有酒味,想酒測,但男子不配合,還跑進旁邊的餐廳不理警察。員警:「我跟你講,我沒有進去喔,我告知你我把罰單拿給你。」
碰上很牛的陳姓駕駛,警方無奈,事後調查,才發現這名駕駛其實是一位律師,身邊的朋友也都從事法律工作,難怪對法條瞭若指掌。只是和警方僵持不接受酒測,也讓人懷疑,陳姓駕駛該不會是真的有喝酒,犯了法,才搬出一堆法條保護自己犯罪的事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