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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8 14:22:15瀏覽312|回應0|推薦1 | |
報載:新加坡與馬來西亞之間,關於一個小島(白礁)主權歷經多年的爭議,在由第三方(海牙國際法庭)研判後,得到了雙方還算滿意的解決:白礁歸新、中岩礁給馬。 聯想到:國共歷時超過一個“甲子”的爭端,可有“雨過天晴”的處理辦法?這是華夏億萬子民的“國事”,自然不該請“第三方”仲裁,但不妨回看華夏古人對有關難調和的爭端的應對--論語有關“以禮而達和諧”的一段話是:“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古語缺標點,這段文言說的是:“先王善於以禮致和,和為貴。此道甚美:小事大事皆宜,唯獨不行的是:不以禮節制,知和而和。” 第二句的後半似難領會:“知和而和”—說的是啥? 以匹夫淺見,他在說:“明知彼此相和之好,僅無原則地和也不行。凡事得講個‘禮’,以‘禮’節制,萬事大吉!” 中國的問題,看來是出在這“禮”—你以馬列毛之觀念釋“禮”,他以孫文三民主義釋之,怎好調和呢?何不新築一“禮”—普世皆宜之“禮”— “科學、和諧、民主、自由”!八個字,四個詞,前兩詞為大陸所常言,台方必定應同;後兩詞台方特別看中,大陸似無必要多加排斥。那就好啦:“以民為本,走科學發展之大道,求和諧,講民主,華夏必入自由、富強、繁榮的新境地!” 乞盼兩岸上峰也如小民匹夫,為國分憂:找著能共認的“禮”之所在,別再你說你的“馬列”,他談他的“三民”,行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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