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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1 22:18:53瀏覽418|回應0|推薦0 | |
我們應以全部生活宣示基督 有三件事表示出基督徒生活的特點:行為、言語、思想。其中思想佔首位,言語居第二位,因言語以詞句開啟並表達銘刻在靈魂中的思想。在思想和言語之後,就是行為;行為將人所想的付諸實施。如果在我們生活中,我們必須行動、思想或說話時,我們的一切言語、行為、思想,都必須遵守一項規則,即以顯示基督,使人認識基督為準繩。這樣我們的行為,言語和思想將不會違背其高尚的目標。 那相稱帶有基督偉大的名號的人,應該作什麼呢?他要仔細審查自己的思想,言語和行為是否都趨向基督或違背祂。這種反省有許多方式。無論行為、思想或言語如導致任何擾亂不安,則絕不符合基督,而帶有「仇敵」的標記;他把靈魂的珍珠浸在偏情的泥漿中,並使那寶石的光輝暗然失色。 相反的,誰若不受偏情的侵擾,而心地純潔,便能瞻仰和平的主宰和君王,那就是基督。人從祂那裏,好像從一股清澈而潔淨的泉水中,汲取各種知識,而使他肖似最初的典型;那種相似性就好像水與水,從泉源中湧出的水,與盛在瓶子中的水那樣相似。 原來,在基督內所看到的純潔和在我們思想中的純潔本質上是同一的。然而基督是那湧出純潔的源頭,基督徒的純潔是從這泉源汲取的,並把這種知識的美帶到生活中。這樣,那內在的人和表面的人就互相協調。因為是那來自基督的思想與情感指導人的行為趨向和諧、聖善。依我看來,基督徒生活的完美就在於此:分享那描述基督聖名之意義的稱號,並把這意義在我們的思想、言語和行為上努力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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