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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恐怖的洩漏隱私
2009/03/08 18:20:49瀏覽650|回應1|推薦9

從我的事件發生後新聞媒體大力放送

許多不認識的人也相繼出現在我的周遭

許多奇怪的事情也相繼發生

我從羈押後回家這段路程我走得很辛苦

在好不容易獲的自由後

想安靜的過過日子一段時間

卻未料...

就在回家後

恐怖的事情又發生了

回家後的第二星期某天

媽媽接到我一封署名同學的來信

媽媽尊重我並未拆閱信件

而是將信件交給我

當我滿腹狐疑的情形下拆來看後

才知道原來是士所的一個男收容人寄來的

奇怪的是

我並不認識這個來信的人

但是他怎會有我的地址

在他的來信裡面

談及的不就是愛慕不就是想聯繫的內容

還告訴我是士所裡的主管將我的資料提供給他

這已經讓我覺得憤怒了

更讓人驚恐的是

就在前天

那名(同學)竟然打電話到媽媽家裡要找我

我從沒將媽媽的電話給任何人

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覺得身心都感到緊張恐懼

覺得自己被窺視了

誰能保證那個人不會找到家裡來

最後的決定

我將對士所提出告訴

逕自洩漏個人隱私連絡消息給收容人

是屬於瀆職洩漏機密的罪名

雖極度不願意這樣做

但是已經嚴重的侵犯了我的個人人身自由隱私及安全

這是什麼樣的社會

法務部難道都沒有條文明定嗎

那麼

那些公務人員卻知法犯法

這與司法濫權又有什麼不同呢

這讓我萬分唾棄這樣的行為

(目擊現場網路版   曉玲驚悚部落格  心臟不夠強勿入)


http://www.i-part.com.tw/file/file_viewfile.php?u=1253010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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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偷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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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09/03/08 20:39

關於這樣的事 總是層出不窮 敲推官方說法 必會推諉不理

回答如下:「不清楚喔」‧「再深入去研究」‧「會好好檢討改進」

其實就是:「干我屁事」‧「研究如何馬屁」‧「缺失怎可公佈呢」


 哩好‧I'm Mr.偷

洪曉玲(fafahu) 於 2009-03-08 20:41 回覆:

所以囉

我已向台北縣調查站舉發對士所提出告訴

這是很恐怖的現象

對我來說人身都覺得驚恐

所以囉......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