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旅者 牛約 MayMays美食廚王爭霸賽 黃信雄 玟 玟 夜風樓主 林秋玲 屍陀林行者 孫十八
從我的事件發生後新聞媒體大力放送許多不認識的人也相繼出現在我的周遭許多奇怪的事情也相繼發生我從羈押後回家這段路程我走得很辛苦在好不容易獲的自由後想安靜的過過日子一段時間卻未料...就在回家後恐怖的事情又發生了回家後的第二星期某天媽媽接到我一封署名同學的來信媽媽尊重我並未拆閱信件而是將信件交給我當我滿腹狐疑的情形下拆來看後才知道原來是士所的一個男收容人寄來的奇怪的是我並不認識這個來信的人但是他怎會有我的地址在他的來信裡面談及的不就是愛慕不就是想聯繫的內容還告訴我是士所裡的主管將我的資料提供給他這已經讓我覺得憤怒了更讓人驚恐的是就在前天那名(同學)竟然打電話到媽媽家裡要找我我從沒將媽媽的電話給任何人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覺得身心都感到緊張恐懼覺得自己被窺視了誰能保證那個人不會找到家裡來最後的決定我將對士所提出告訴逕自洩漏個人隱私連絡消息給收容人是屬於瀆職洩漏機密的罪名雖極度不願意這樣做但是已經嚴重的侵犯了我的個人人身自由隱私及安全這是什麼樣的社會法務部難道都沒有條文明定嗎那麼那些公務人員卻知法犯法這與司法濫權又有什麼不同呢這讓我萬分唾棄這樣的行為
(目擊現場網路版 曉玲驚悚部落格 心臟不夠強勿入)
http://www.i-part.com.tw/file/file_viewfile.php?u=1253010
關於這樣的事 總是層出不窮 敲推官方說法 必會推諉不理
回答如下:「不清楚喔」‧「再深入去研究」‧「會好好檢討改進」
其實就是:「干我屁事」‧「研究如何馬屁」‧「缺失怎可公佈呢」
哩好‧I'm Mr.偷
所以囉
我已向台北縣調查站舉發對士所提出告訴
這是很恐怖的現象
對我來說人身都覺得驚恐
所以囉......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