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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7 13:03:10瀏覽111|回應0|推薦1 | |
新年到...哇塞、感覺小羽我自己已經太久太久都沒有上來過的感覺、 最近、還是一樣的忙碌、不過就來說說對於最近新政策的感想好了、 對於【一例一休】、只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也或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因為畢竟政府說大醫院未經轉診需要加收費用、 但對於一些【私立】或是【委託經營】的公私立大型醫院而言、 根本是...【完全不予理會】、【完全當作耳邊風】的結論、 所以呢、當政府下決策之前、請先評估好法令的根本依據以及實效性、 畢竟、【公法不等於母法】、【子法不可以抵觸母法】、 所以草案不可以當作母法、而修正案也不可以當作公法、 即使如此、私立醫院以及一些【委託經營】的【半公立】的大型醫院、 也可以不受到新法的約束、繼續地照著以往的收費標準來施行、 另外、要說到的是、最近新北市真的是非常適合【違法停車】的時機、 因為、幾乎板橋區全區路邊都一堆停紅線、且還有併排停車、 甚至於、直接給你違停在大馬路中央的車輛、但是呢、 車主們根本不用怕被拖吊、因為新北市的警方根本就當作沒看到、 等到發生意外或是出了事情、又將所有的責任推給守法的駕駛、 哇嗚~難怪平常執勤台上還有常駐【FB】頁面的狀態、 不管換哪一個人來當新北市市長都好像一樣、根本沒有差別、 新年新希望、或許新北市可以來一位真正能夠、 能夠徹底將那些平常非常懶惰的警方給全部撤換的市長來做、 舉個例子吧、去年某間板橋區羊肉爐的事件, 挖出了老闆娘就是某派出所某位員警女友的結論、 (OS:難怪每天晚上違停的車輛就好比大海一樣多也根本沒有事情...) 而就在那件事情發生以後、媒體車偶爾也會來附近【參訪】一下、 於是在事情發生以後的一、二個禮拜內、就比較沒有違停的車輛在附近、 不過、過了一個新年、健忘的人們可能又忘記了這件事情、 於是呢、當晚上一來、路邊【違停】的車輛就把馬路當成停車場般塞得滿滿、 然後、也未曾見過有警方來取締、或是勸導之類的作為、 只能說、台北市的警方、如果想要輕鬆一點的工作、請寫借調或是轉派單、 直接借調或轉派到板橋區幾個派出所來、大致上事情根本不會多、 整天坐在執勤台上、開著【FB】跟妹聊天或是上網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喔~ 不要說是我亂說、可以參考每天在路旁違法停在紅線上的車輛、 有多麼的多就知道是事實、連知名車廠以及知名速食店家的車輛、 也可以停在紅線上停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 這應該是新年初的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了.... 話說回來、其實以上有關於【違停】在路邊造成意外也不是第一次了、 只是當有人檢舉或是打【1999】抗議之後、總是毫無下文... 畢竟、誰想要將平常的閒差事、給一竿子就這麼地打翻了呢?! 好了、話說回來、有關於【一例一休】這部份的事情、 其實老實說、小羽我也是覺得笑了、畢竟有些業者、私底下會動的手腳、 也不僅僅只是檯面上的那麼輕鬆又容易被識破的手法呢、 畢竟、方法有百百種、至於要像97年香港的【廉政公署】的那種形式?! 我想說、可以通通去耕田了、因為想要學習別人、就該從基本的警方著手、 連警方的差事和違法的事實都管不好、搞不定、還想要學習別人?! 只能說:【痴人說夢話】、或許有些人看到這邊會覺得八竿子打不著、 那就換個角度說好了、如果連警方辦案或是執勤的事情都沒辦法確實執行、 連個小小的【違法停車】、還有【執勤時使用非公務用軟體】這部份、 都無法控管、那相較於【漲價風波】、政府又何德何能可以完全做到呢?! 前者第一項、屬於行政法中的道路交通管制違法之行為、 前者第二項、屬於公務人員懲戒條例與警察法違法之行為、 後者、則是屬於內政部該管、該去處理的相關事宜、包括了公平交易法、 但是如果連前者二項政府都根本沒有心去徹底執行、去規範、 後者、根本對於人民來說、只是個史上最為天大的笑話罷了!! 新年到、或許政府的施政、以及各方面的努力程度、 還無法與其它小國相比呢、 不過、光是這幾點、就可以以負面形象來揚名國際了、 新年到、想要來一個笑話嗎?! 新北市的【治安】與【交通安全】全國第一就是了。 (OS:全國第一...........倒數的。) -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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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