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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2 13:17:03瀏覽501|回應1|推薦14 | |
這是一個故事,混了很多人記憶的故事。 * 關於痛恨的過去,關於,同時擁有天堂與地獄的高中生活。 從未想過,會回來這個地方。
不是了嗎?
燈亮了,仍記得原木美麗的色澤,在燈亮起的瞬間鮮活地跳動。 高中是極端的生活,在班上過得算不上不好,高二身邊環繞的話題淨是明星、八卦、亂七八糟的東西,只能一天讀兩本書排解時間,一半以上的下課待在圖書館。最好笑的是,我畢業時圖書館的老師都好傷心,還送我一隻高級的熊玩偶,上面寫感謝我對圖書館的貢獻,我不禁笑了,我對圖書館有什麼貢獻?只是她庇蔭我三年而已,收容我這個,與他人格格不入,卻不願放下身段,自以為紆尊降貴的懦弱靈魂。 除了圖書館這個長期避風港,還有社團。 回想高中三年,我只記得書、吉他、排球、小論文。吉他社讓空虛的生活,多了一群伙伴,五人合彈三段搖滾式「我愛夏天」(某人看了不要偷笑啊),吉他社的朋友和學弟,畢業時反而比班上同學更捨不得我。笑得最開心的日子,非亂源三人組莫屬,即使我們三個已經各分東西,回想高中最快樂的生活,就是放學後在一班聽他們三個大男孩搞笑,然後他牽著腳踏車陪我走回家。 起因很正派的,我一再重申。對自己也對別人。
原本每天都心情灰暗地起床去上課,認識他之後,去上學變得不那麼惹人厭了。 我們是鄰居,十幾年都走相同的路去上課,卻從來沒見過對方。 這時,他的好朋友,簡稱A,問我能不能寫,A想寫李白,希望能借助我的能力。我有些受寵若驚,猶豫要不要答應時,他湊過來問我們在幹麻,聽完就說,「我也要,算我一份。」
我們常聚在一起討論,午休、放學後、晚自習前。假日借查資料的名義出去玩,他們逼我穿裙子,我逼他們穿襯衫。和樂的生活,因為女生的忌妒心開始有了變化,原本默默無聞的我因為他而有了改變。 A有天對我說:「妳知道嗎,妳們班有兩個女生喜歡他,一個告白失敗,一個還在暗戀。我們班有四個人喜歡他,就是前幾天瞪妳,上次午休故意來找他的那個。」 我們三個奇怪的組合果然被講很多閒話,諸如我和他是戀人關係、A暗戀我、我單戀他,甚至A與他是戀人關係,三人盛夏光年之類的傳言如火如荼的傳開來,導師約談、同學逼問、惡意攻擊一大堆,害我到大學前都有嚴重的恐女症。
畢旅下榻娜路灣,A邀我去他們房間打牌聊天,去一陣子之後,他們班上的女生敲門進來,「妳不是我們班的吧,妳在這邊我們很難玩盡興,請妳先離開吧。」
「妳.....」
「喜歡他?」 『嗯。』 「嗯。」 A牽我的手,拍拍我的肩膀。 『現在有點難過,借我抱一下,好嗎?』 「嗯。」 A站在我的面前,像隻大玩偶似的被我抱著,大概有掉點眼淚吧,我不確定。 「就叫妳不要....嗯,他不是個,會把心定下來的人。」 『.....我知道啦。可是,就這樣了。』 「嗯。」 我看見玻璃反映他的身體蓋過我的,車輛與路燈的點點亮光閃爍著,我想,我們兩個都是喜歡他的吧,一種夥伴和朋友之間擺盪的不安定感,卻又因為他找到那份珍貴的歸屬與踏實感,實在很莫名其妙。 一年後,A打給我,說那天晚上,他站在牆邊看我們,站了很久。
後記:近兩千字的迷你小說,最近看了村上春樹的《東京奇譚集》,我覺得村上的字句沒有吉本芭娜娜精鍊(村上迷不要打我,我是吉本迷),村上厲害在用讓人摸不著頭緒的長短字句,分析生活中無以名狀的東西(例如空虛感?)。大概又被影響一點,寫起來感覺贅詞有點多,我會努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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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