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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3 13:52:06瀏覽728|回應3|推薦34 | |
以我粗淺的認知,政府施政應該是除弊先於興利,可是在我服務的地方,選舉制度似乎改變了這種順序。民選首長在第一任時為求政績,總是不斷地要求一級主管提出各項施政計畫,建設建設建設,至於因此而逐漸擴大的財政負擔,則因為選民看不見,所以並不是第一任時所急欲解決的問題。 政府所提出的每一項施政計畫背後都列有一筆預算,如果該項計畫當年度沒有作完,那麼該筆預算就會懸在那裡,沒作完的計畫越多(稱作經費保留案件),懸而未決的預算金額就越龐大,而不能將該筆預算去作其他有效的利用,這也是讓政府財政惡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如果只是不斷的提出施政計畫,但執行計畫的效能卻不張,則政府原已困窘的財政狀況勢必也將會更加難堪。 當一個政府歷年度預算保留案件的總金額,已經超過本年度年度預算的總金額,也就是說,以前應該作而沒作的事,已經超過了今年度預定要作的事,問題的嚴重性,勢必成為民選首長連任後,無法逃避,而不得不認真面對、解決的首要之務了。 太久沒有上網來了,一回來就拉拉雜雜說了這麼一大堆讓人看的頭昏的東西,不過看不懂也沒關係,這只是在我忙的暗無天日的日子裡,陣陣聚積在心頭已久的煙硝,不吐不快的一個開場白。 註:我所服務的單位不是在我居住地政府,未免誤會,特此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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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