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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8 10:52:01瀏覽761|回應1|推薦3 | |
17世紀中旬,牛頓的光粒子說與海更士的光波動說爭執,經過130年才由楊氏干涉實驗判定何者勝利,再經50年,富可測出水中光速,更加確定光是波動的說法。但短短的勝利55年後又被光電效應,愛因斯坦的光粒子說法打平了。至今,公開說法是光有雙重性。但那是一種妥協。實際上,光或許就是眾瞎子觸摸中的那一頭大象,一個現象、一個實驗,不過就是一次的觸摸。 這中間有太多東西: 2. 為何干涉現象會是波動理論的結果? 3. 為何富可所測水中波速變慢會是波動理論的結果? 4.光電效應又是什麼,他為何會是粒子說的展現? 讀書,絕對不是只有解題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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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