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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08:19:44瀏覽696|回應1|推薦6 | |
來自南方淳樸鄉間的我,雖崇尚名牌,但從不衝動砸錢敗家,生性儉樸是因素之一,與個人風格不協調才是關鍵。名牌上身卻無法展現其高貴質感,不如抱持著「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的純欣賞態度,亦能小小滿足一番。
及至負笈北上就學和他相遇,我擁有了第一件名牌。 那是他送給我的第一件情人節禮物──一條高價位的牛仔褲,因為夢寐以求,所以珍惜;因為珍惜,所以捨不得穿;因為捨不得穿,所以收藏在衣櫃裡每日朝拜。 淡藍的牛仔褲靜靜地躺在鵝黃色的心形紙盒裡,底下鋪滿了層層粉紅紙花,上頭是他親手寫下的愛的箴言。每每打開衣櫃的那一刻,幸福的味道便在瞬間溢滿開來,讓我心情愉快、笑容燦爛,這是既天然又具功效的美容祕方。 「怎麼沒見妳穿過?」他誤以為我不喜歡他送的禮物,語中略帶失望。 「我才捨不得呢!穿壞了怎麼辦?我要把它當限量品收藏。」我嬌嗔地回答,他露出滿意微笑。 兩年後,我們的情感出現波瀾,牛仔褲成了我傾訴心事的對象,我常關在房裡,打開衣櫥,對著它喃喃自語。為了修補關係,我處心積慮製造情趣,忽而靈光一現,我決定讓牛仔褲出場亮相。我興致勃勃地將牛仔褲攤開一看,旋即呆愣半晌──淺藍色的表面竟冒出點點黃色霉斑。我衝到浴室拿起刷子拚命刷洗,直至用盡所有力氣,直至使出所有法寶,牛仔褲僅能恢復原狀的五成。雖然如此,畢竟對它已日久生情,縱使幸福只剩六分之一,我仍視為珍寶。 依計行事,找個適當時機穿牛仔褲赴約,不知他心不在焉,還是牛仔褲幾經摧殘已失去光彩,他認不出這別具意義的禮物,甚至從頭到尾都未曾瞧它一眼。 我灰心至極,熱情被他的無動於衷冷卻。 因為怕它舊疾復發,我不再將牛仔褲束之高閣,相反地,幾乎天天上身,不到一年,褲管處的線頭漸漸脫落,不久,左膝蓋部分也磨出了一個約五公分大小的破洞。 我拿到裁縫店要求補釘,師傅搖搖頭說:「這洞破太大了,不能補。」 我不死心,回家拿出針線想自力救濟,未料布料過厚,一不小心,手被針扎出了血,血和眼淚在淺藍色的布料上綻成一窪水漬。 淚眼朦朧中思緒忽而清醒,我決定放棄,因為幸福早已破滅,只是我一直不願承認。 名牌需要盡心呵護,對我來說,擁有名牌卻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在愛情國度裡,他如名牌般閃耀,他的外在、背景,是女人眼中的理想情人,當初受他青睞與之相戀,受寵若驚之餘卻也費盡心思汲汲營營,我一面盡情炫耀,一面卻常有失去他的恐懼。 他的愛就像那件名牌牛仔褲一樣,雖夢寐以求,卻無法長期擁有,因為我並不適合名牌。 至今我仍珍藏著這條牛仔褲,紀念著我談了一場名牌愛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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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