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與孩子共同的生命
2008/10/17 13:13:19瀏覽402|回應0|推薦5

那天與小公主說:「等你十八歲,你要做甚麼決定,那是你的權利。(為寫字墊墊板的情發飆)在十八歲之前,就得參考父母親的意見。」

發現自己的潛意識中,知道孩子有一天會需要掌控自己的未來,十八歲似乎是一個段落點。

這樣的話!就是共同擁抱生命十八年。

大王子十二歲,未來六年(七年級到十二年級)是大家說的「叛逆期」(青春少年兄),因為段考的關係,希望能夠參與他的挫折(國文沒學好),於是要開始一段追功課的生活,這也是共同的生命吧!希望能耐得住……不要對我們叛逆。

在孩子成長過程,大人大都喜歡用「管教」、「教養」,告訴孩子我們是「參與」他的生命,長大了換他參與我們。

大王子逐漸得到這樣的概念,他在小文中寫到:「不能在原地踏步。」而不是讓大人失望。

當能夠體會到改變,參與的方式就會因著事情而變化,同理心到位,孩子就提早參與我們的生活。

期待這十八歲後,孩子會來共同參與……於是回頭,自己也應該去參與(陪伴)老父老母的生命了!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polestar&aid=230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