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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書法教學研究學會 書法專題研討會--第二期(甲骨文)研習講座 2012-12-09 part 2 六書
…….<二>、六書的內容 1.所謂「象形」根據(說文解字,敘)云:「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詰詘」一詞,就是「彎曲的意思」。如圖畫之寫生,因酷肖其物,故由形可知其為何物。象形字純形符:月、不、來、天、而、黃、入、東、西、雨、無。(見18頁說明) 2.所謂「指事」(說文解字,敘)云:「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即上下)是也。」又如:之、一、白、畫..等視之能識其所指之形,察之可知其成文之意,故由形推標識為指事。(見19頁說明) 3.所謂「會意」(說文解字,敘)云:「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為撝武信是也。」”比是「合併」的意思,「類」是指象形,指事等字類,「誼」是指字義。「指撝」就是「指揮」,是文字造成以後可表示的意義。又如:古、后、者、流、千、里、更、平、聞、聲、邊、出、道、是、有..等字。(見19頁說明)
4.所謂「形聲」(說文解字,敘)云:「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以事為名的意思是,依照事物的類別而決定這一個字的形符:「相譬相成」的意思是用字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作為這一個的聲符。又如:柳、依、情、層、歌、青、念、獨、郎、然、海、楊、踏、地、悠、涕..等字。」(見 20頁說明) 5. 所謂「轉注」(說文解字,敘)云:「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文,紋也。」諸字形通音近義同者彼,此轉相注釋為義。 6. 所謂「假借」(說文解字,敘)云:「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其、箕是也」意思是說:本來有一件事物,卻後有為它造出文字來,但是在語言上已經有代表這一件事物的語音,於是就借用一個字音和這語音相同的文字來表示,這種文字的運用方式,就叫做「假借」。(令 長) 第一、,古人認為「六書」都是「造字之本」。其實,可以稱為「造字之本」的,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書。假借和轉注的方法不能產生新型構造的漢字,假借和轉注的構造方法不外象形、指事、會意、 形聲四種。 第二、在各種造字方法中,象形是最古老的方法。指事一般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增加指事符號。會意通常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起來,形聲字的多數形旁和很多聲旁組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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