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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9 22:40:58瀏覽651|回應3|推薦12 | |
有人說婚姻是人生的枷鎖,其實債務也是磨人的鎖鏈。一旦背負的債務超過負荷,逼人至死的程度更勝於婚姻失和;事實上,在一些離婚個案中,除了外遇傷人,債務也常混入變奏的婚姻中,加劇惡化婚變的慘度,使分手滲入更多悲情。 近百年來,我們都是活在金融資本主控的貨幣世界中,對善於用錢賺錢的資本家來說,負債未必是負面的,適度借貸的財務摃捍操作,常被視為善於活用資金或信用。但對薪水階級來說,稍一不慎,負債就會成為一生揮之不去的惡夢。 當然,超出負擔比例的債務,對資本家或受薪者都是磨人的難題;但實際經驗中,有錢者面對負債,不但有專業經理人、會計師代為籌劃,甚至像力霸集團的王又曾一樣,心一黑掏空公司,把原屬個人的債務轉入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內。 領薪水的人是不可能把私人負債轉為公司債務,也因此,多數上班族要想擺脫負債,第一步就是先來個負債表列,先確認負債結構中,房貸、車貸、信貸、卡債及私人借貸在總債額中的比例,並優先評估砍掉比例過高的單項負債。 就我個人來說,我的總負債1260萬;其中,房貸800萬(月付4萬多),二胎信貸150萬(月付3萬),車貸60萬(月付1萬),信貸70萬(月付1.5萬),含信用卡小額信貸的卡債80萬(月付4萬),另朋友借款100萬。未還清前,每月不吃不喝要付給銀行13.5萬。我月入12萬多,這樣的負債只能以「自作孽」形容。 在近兩、三年以債養債的惡性循環後,我原本打算從增加收入著手,結果依然是收入趕不上支出.我或許可以兩手一攤,放倒銀行債務,可是為了避免家人經受不起銀行催債、查封房子等干擾,竟一再借貸拖延至今,債務愈滾愈大。 與家人反覆商量後,現在第一步是,賣屋減輕積欠銀行的債,再集中處理無擔保的其它債務,並依循新通過的<償務清理條例>分階段逐步拋掉負債。許多人也有負債,理債已成一種專業,我的思慮未必精到,尚祈方家留言指引明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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