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
如果你曾經花錢賭過職棒,那麼就是你!
就是你:
如果你默許你的家人或親朋好友去賭職棒,那麼就是你!
下面的文字,請不用仔細看!掃一下,光用掃的...我就哭不完了...
黑虎事件 (1995年)
被點名涉案的球員
總教練:宅和本司(?)
投 手:涂鴻欽、李杜宏、翁豐堉、帝傑、達特、克力、狄福…等人。
野 手:蔡生豐、沈俊忠、蔣坤珄、徐整當、鄧耀華、楊福群…等人。
有人指證清白球員
投 手:翁豐堉。
野 手:蔡生豐。
反黑虎集團的球員
投 手:康明杉、劉義傳、翁豐堉…等人。
野 手:林仲秋、陳正中、林振賢、蔡生豐、康雷、鷹俠、哥雅…等人。
黑鷹事件 (1996年)
其一
2004.12.31 震撼國內棒球界的職棒簽賭放水案,纏訟八年多,高等法院於下午四時許宣判,三十二名被告中的二十三名球員,包括時報鷹隊郭建成、卓琨原、統一獅隊江泰權、郭尚豪、鄭百勝等二十二人,均依詐欺取財罪判處一年十月至七月不等徒刑,均較一審輕,並都宣告緩刑,僅蔡明宏改判無罪;全案宣告確定。球員部份判決結果如下:
姓名 所屬球隊 涉案情節 犯罪法條 判決結果
郭建成 時報鷹球員 放水、簽賭、白手套 賭博、背信、詐欺 一年十個月、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卓琨原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八個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古勝吉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兩個月、緩刑三年
張正憲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兩個月、緩刑三年
楊章鑫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兩個月、緩刑三年
陳慶國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王光熙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廖敏雄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曾貴章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李聰富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陳執信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黃裕登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十個月、緩刑兩年
謝奇勳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十個月、緩刑兩年
邱啟成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十個月、緩刑兩年
曾政雄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詐欺 十個月、緩刑兩年
陳耿佑 時報鷹教練 與簽賭集團掛鉤 賭博、背信、詐欺 十個月、緩刑兩年
江泰權 統一獅球員 放水、白手套 賭博、背信未遂 七個月、緩刑三年
鄭百勝 統一獅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未遂 七個月,緩刑三年
郭尚豪 統一獅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未遂 七個月,緩刑三年
褚志遠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七個月、緩刑兩年
黃俊傑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七個月、緩刑兩年
吳俊賢 三商虎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七個月、緩刑兩年
蔡明宏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無罪
其二
2005.03.04 台北地檢署偵辦職棒簽賭案,專案檢察官鄭堤升認定並無證據顯示前味全龍隊張泰山等二十七名球員打放水球,亦無證據證明其等因此獲取不法利益,故將他們不起訴處分,由於本案不得再議,至此已告確定。此二十七名球員為:
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洪佩臻(洪浩人)、黃清文、賈西(凱撒)、
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吳復連、李文傳、林易增、克魯茲、賴有亮、白昆弘、張耀騰、黃忠義、
廖俊銘(廖剛池)、黃杉楹、陳彥成、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
黑熊事件 (2005年)
牽連球員
球員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偵訊後狀況 起訴狀況 判決狀況
陳昭穎 La New熊隊 蔡生豐牽線 收押禁見/認罪協商 起訴 有期徒刑6個月
蔡生豐 誠泰Cobras隊 與組頭認識 收押禁見/認罪協商 起訴 無罪
鄭祐衛 前興農牛隊翻譯 與組頭認識 飭回 /
戴龍水 La New熊隊 疑為白手套 十萬元交保候傳 起訴 有期徒刑6個月
許堯淵 La New熊隊 疑為白手套 十萬元交保候傳 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施昭同 興農牛隊 疑為白手套 未約談,但另案偵辦 起訴
何紀賢 興農牛隊 疑為放水 十萬元交保候傳 起訴 無罪
楊仁明 興農牛隊 疑為白手套 十萬元交保候傳 起訴 無罪
陳志誠 誠泰Cobras隊 疑為白手套 十萬元交保候傳 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洪琮証 前三商虎隊 疑為白手套 收押禁見 起訴 有期徒刑6個月
吉龍 中信鯨隊 自動到案說明 十萬元交保且限制住居 不起訴及解除限居
許聖杰 誠泰Cobras隊 誤會 飭回 /
飛勇 興農牛隊 自動到案說明 飭回 /
許志華 La New熊隊 疑為白手套 飭回 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郭昌庭 La New熊隊 戴龍水、洪琮証好友 飭回 /
林建宏 La New熊隊 戴龍水、洪琮証好友 飭回 獲緩起訴
王建強 La New熊隊 戴龍水、洪琮証好友 飭回 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羅德里茲 La New熊隊 疑受招待 飭回且限制住居 /
博德 中信鯨隊 疑受招待 無 /
武德曼 兄弟象隊 疑受招待 無 /
冰奇 La New熊隊 疑受招待 無 /
風神 兄弟象隊 誤報 無 /
黑鯨事件 (2007年)
牽連球員
球員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球隊處理狀況 偵訊後狀況 判決狀況
曾漢州 中信鯨隊 疑似替組頭發放獎金 季中解約 飭回,責付球團管理 -求刑六個月
紀俊麟 中信鯨隊 有承認收賄和否認兩說 季中解約 飭回,責付球團管理 -求刑六個月
黃貴裕 中信鯨隊 收受獎金名單,但否認涉案 原禁賽,季末解約 飭回,責付球團管理 -求刑六個月
陳健偉 中信鯨隊 收受獎金名單,但否認涉案 原禁賽,季末解約 飭回,責付球團管理 -求刑六個月
鄭昌明 中信鯨隊 收受獎金名單,但否認涉案 原禁賽,季末解約 飭回,責付球團管理 -求刑六個月
王宜民 中信鯨隊 僅協助調查 無處分 請回 -
許人介 中信鯨隊 僅協助調查 無處分 請回 -
蘇哲毅 中信鯨隊 僅協助調查 無處分 請回 -
陳嘉宏 中信鯨隊 ---- 無處分 -- 因證據不足,未予起訴
羅健銘 中信鯨隊 ---- 無處分 -- 因證據不足,未予起訴
石金受 中信鯨隊 ---- 無處分 -- 因證據不足,未予起訴
蔣智聰 La new熊隊 ---- 無處分 -- 因證據不足,未予起訴
蔡英峰 La new熊隊 ---- 無處分 -- 因證據不足,未予起訴
黑米事件(2008年)
牽連球員
球團職位 球員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聯盟/球隊處理狀況 偵訊後狀況 起訴、判決狀況
首席教練 李安熙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無球隊狀況 飭回
內野手 郭銘仁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外野手 周思齊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外野手 謝佳賢 米迪亞暴龍隊 犯罪嫌疑人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另案調查
內野手 高 瑋 米迪亞暴龍隊 犯罪嫌疑人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捕手 陳克帆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5萬元交保 緩起訴,易服勞務
外野手 陳元甲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5萬元交保 緩起訴,易服勞務
投手
投手教練 貝 力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已繳交犯罪所得
不起訴
投捕教練 吳昭輝 米迪亞暴龍隊 轉達指令要
球員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涉及詐欺及賭博
罪嫌被收押禁見 起訴
內野手 胡仁偉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賴俊男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潘忠孝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顏志中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鄭余亮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緩起訴,易服勞務
投手 陳建輔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9/17遭球隊註銷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安立奎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投手 雷霸龍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內野手 拿破崙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內野手 力 歐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牽連高層
職位 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球團/母企業處理狀況 偵訊後狀況 判決狀況
執行長 施建新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暫解除執行長職位 飭回限制住居
總經理 郭玄彬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飭回
總經理特助 郭德志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收押
前領隊 張宏暉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十萬元交保
球隊管理 林家慶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開除 收押
球團領隊 曾建銘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飭回
球隊管理 賴彥旭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收押
球隊管理 王祥合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收押
球隊翻譯 王湯傑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五萬元交保
黑象事件 (2009年)
牽連人員
球團職位 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球隊處理狀況[1] 偵訊後狀況 起訴、判決狀況[11]
基層教練 張宗傑 龜山國中青少棒隊教練 白手套 - 羈押→交保
(列被告) 起訴
基層退役 陳東興 前台電棒球隊球員 組頭 - 收押禁見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0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基層退役 林柏晟 前那魯灣榮工棒球隊球員 組頭、白手套 - 60萬元交保
(列被告) 起訴
求刑4年
職棒退役 莊侑霖 前兄弟象隊投手 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羈押→50萬元交保
(列被告) 起訴
從輕量刑
職棒退役 黃俊中 前La New熊隊投手 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民事求償2200萬元 羈押→10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0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職棒退役 范訓銘 前遠傳勇士隊捕手 詐欺取財(賭客) 目前無所屬 (無不法所得)
(列被告) 不起訴
代訓退役 陳其宏 台北縣隊
前誠泰代訓
前La New二軍借將 協助調查 - 請回
(列證人) -
職棒退役 許志昌 台北市隊
前La New熊隊投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民事求償300萬元 已認罪、6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萬元
(不法所得40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120小時義務勞務
職棒退役 陳昭穎 前La New熊隊捕手 協助調查 目前無所屬 請回
(列證人、另案被告) -
職棒退役 李德賢 前中信鯨隊投手 協助調查 - 未到案
(列證人) -
職棒退役 高俊強 桃園航空城隊
前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羈押→無保開釋
(不法所得6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職棒退役 杜章偉 桃園航空城隊
前中信鯨隊投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羈押→無保開釋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6萬元
(不法所得26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職棒退役 林永坤 台北市隊
前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羈押→無保開釋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10萬元
(列被告) 不起訴
職棒退役 曾漢州 前中信鯨隊野手 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羈押→20萬元交保
(列被告) 起訴
求刑4年
併科罰金100萬元
強制工作3年
職棒退役 陳嘉宏 台北市隊
前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 請回
(不法所得60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160小時義務勞務
職棒退役 許人介 前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目前無所屬 聲押駁回
(列被告) 起訴
求刑1年6個月
職棒退役 陳永哲 桃園航空城隊
前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聲押駁回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萬元
(不法所得2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職棒退役 黃政琦 威達超舜隊
前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不續約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30萬元
(列被告) 不起訴
職棒退役 李明進 威達超舜隊
前米迪亞暴龍隊投手 協助調查 - 未到案
(列證人) -
職棒退役 陳元甲 前米迪亞暴龍隊野手 協助調查 目前無所屬 未到案
(列證人) -
職棒退役 楊博任 桃園航空城隊
前兄弟象隊野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列被告) 起訴
求刑1年6個月
職棒退役 田顯明 前兄弟象隊投手 打假球 目前無所屬 已認罪、飭回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15萬元
(列被告) 不起訴
職棒退役 陳懷山 桃園航空城隊教練
前兄弟象隊野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無保請回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不起訴
職棒退役 劉俊男 桃園航空城隊
前兄弟象隊投手 詐欺 開除永不錄用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3萬元
(不法所得200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職棒退役 莊瑋全 桃園航空城隊
前兄弟象隊投手 詐欺 開除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3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職棒退役 蔡豐安 中興國中棒球隊教練
前兄弟象隊野手 打假球
白手套 職務遭撤換 20萬元交保
(列被告) 起訴
求刑2年
代訓退役 賴業安 前兄弟象隊代訓 疑似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聲押駁回→請回 -
代訓退役 吳仲培 前兄弟象隊代訓 疑似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聲押駁回 -
總教練 中込伸 兄弟象隊 - 不續約 8萬元交保
(列被告、限制出境) 起訴
求刑1年6個月
投手 曹錦輝 兄弟象隊 疑似打假球 不續約亦永不錄用 飭回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不起訴
(罪證不足)
投手 吳保賢 兄弟象隊 打假球
象隊白手套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聲押駁回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0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投手 廖于誠 兄弟象隊 收賄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請回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3萬元
(不法所得60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160小時義務勞務
投手 買嘉瑞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15萬元交保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120萬元
(列被告) 不起訴
投手 黃榮義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10萬元
(列被告) 不起訴
投手 王勁力 兄弟象隊 打假球
象隊白手套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聲押駁回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20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投手 李濠任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20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84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投手 柳裕展 兄弟象隊
前中信鯨隊投手 中信時期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請回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3萬元
(不法所得40萬元)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緩起訴2年
80小時義務勞務
投手 曾嘉敏 兄弟象隊 打假球 - 請回
(無不法所得)
(列被告) 不起訴
內野手 朱鴻森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10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5萬元
(不法所得65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內野手 劉耿欣 兄弟象隊 打假球
(原協助調查[12]) 開除永不錄用 飭回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60萬元
(證人改列被告) 不起訴
捕手 汪竣泰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8萬元交保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20萬元
(列被告) 不起訴
捕手 郭一峰 兄弟象隊 詐欺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15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3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5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外野手 陳致遠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請回
(列被告) 起訴
求刑2年
外野手 黃正偉 兄弟象隊 詐欺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15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3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外野手 楊宗範 兄弟象隊 打假球 秋訓結束後解約 8萬元交保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5萬元
(列被告) 不起訴
外野手 陳致鵬 兄弟象隊 證人 - 請回
(列證人) -
投手 張誌家 La New熊隊 打假球
詐欺、收賄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8萬元交保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起訴
求刑2年
投手 蔡英峰 La New熊隊 打假球
熊隊白手套 開除永不錄用
民事求償1400萬元 已認罪、8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8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120小時義務勞務
投手 許志華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民事求償300萬元 已認罪、8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5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投手 許文雄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民事求償2400萬元 已認罪、8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5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投手 黃宏任 La New熊隊
前中信鯨隊野手 中信時期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請回
繳交全數不法所得45萬元
(列被告) 不起訴
內野手 蔡宗佑 La New熊隊 打假球
熊隊白手套 開除永不錄用
民事求償830萬元 已認罪、8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7萬元
(不法所得30萬元)
(證人改列被告)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內野手 黃小偉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民事求償300萬元 已認罪、8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0萬元
(不法所得3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內野手 蔣智聰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民事求償300萬元 已認罪、8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0萬元
(不法所得100萬元以上)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內野手 林津平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民事求償300萬元 已認罪、6萬元交保
繳交部分犯罪所得1萬元
(不法所得26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1年
40小時義務勞務
外野手 謝佳賢 興農牛隊
前米迪亞暴龍隊野手 疑似米迪亞、
興農時期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飭回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不起訴
捕手 李義偉 興農牛隊
前中信鯨隊捕手 中信時期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請回
繳回部分不法所得1萬元
(不法所得150萬元)
(列被告) 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沒有賭博,就沒有假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