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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8 10:28:00瀏覽558|回應0|推薦2 | |
正好臨時有事上了郵局一趟;
事情是這樣的: 中午 岳母自外頭回來喚我: < ebisu 、我在路上撿到一本郵局存摺.......> ( 心地善良的岳母不只一次撿到有價證券了 )
值此歲暮年尾、我正忙著呢! 可是、連忙放下手邊工作趨前瞭解..... 除了一本郵局存摺、還夾著兩張信用卡.
遺失的小姐此時應正著急地尋找失物吧......
手持岳母撿到的失物 3步當2步的到就近的一家郵局裡...... 窗口的女性一看 2話不說、轉身交給後頭的主管 再面無表情的對我說: <這樣子就可以了!>
嘿! 這樣子就可以了??? 我可不是吃飽沒事也.....!!!
< 這 樣 就 可 以 了 ? > ebisu提高語調問她. < 不需要留下紀錄? ??>
對方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回答: < 是呀! 這不是現金, 如果是現金的話 才需要留下地址 ( 如果6個月內沒人認領、現金歸你....)>
嘿! 妳以為我是來邀功? 或等著領賞的? 我只是要個記錄、讓我放心物歸原主而已!
ebisu有其他要事在身、懶得教育這名郵局櫃檯服務人員.
只拿了一張名片遞給她: < 這是我. 請轉告失主、拿回失物後通知我一下!>
郵局改名與否、小民沒資格討論; 但 當有人撿到失物送到面前, 台灣郵局的這位櫃檯專業人員處理態度太不專業了吧!
p.s. 至發稿為止、ebisu還沒接到對方回電. 難道: 我的名片沒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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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