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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市長得要有魄力、擔當呀!
2010/04/22 16:18:56瀏覽385|回應0|推薦2



鄉林士林官邸昨天正式公開推案,每坪喊價300萬元,創台灣房市最高單價記錄

記者陳再興/攝影

—— 郝市長,您看這樓的造型是個像他建案申請時用途:『為餐飲業、一般事務所使用?』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194504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194500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52332.shtml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552394.shtml



連續的把上列數條相關的新聞看完,小子不得不把當日自己『不涉政治』的規矩破壞了!忍不住在聯合報、中國時報留言回應了好幾聲。如今乾脆把回應文貼囘自家blog——
一方面是實在看到此位賴君有點囂張到不單是目無法紀來形容,根本就是寡廉鮮恥到家。另一方面,也希望郝市長能藉此機會展現個人的魄力!

(我是從他找連勝文先生擔任悠悠卡董事長時,便對他也沒什麽信心呢!)



以下為回應文:

~~~~~~~~~~~~~~~~~~~~~~~~~~~~~~~~~~~~~~~~~~~~~~~~~~~~~~~~~~~~~~~~

 標題:用選票來發出自己的聲音

看看這數條新聞,再返讀附列的舊聞,便知此建案應唯屬商業用,不得當作住所。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194502

若如該建商之言,這一建築將是最貴的豪宅;台北市政府即可明確地再向市民宣示張科長的話;同時並清楚表示,未來50年此建築將不得容許變更使用(含地目、建築等各 相關條目)。如發現有任何變更(或違規)使用,『將予立即拆除!』

郝市長更應該公開、明白的去支持這位張科長!

我誠懇的呼籲台北市民,此時可以看看郝市長在這一件明顯的『建商目無法紀』案例上,是否認知社會公識和社會價值觀,有魄力行使政府公權力、執行法令、維護市政建設,不負他身為市長的責任與展現其個人的擔當。

 若是肯定的話,便將選票投給他;否則也不須對未來抱多大的希望了!

期望大家共同團結這股力量,一方面為了社會的均值成長,一方面為了支持一個有為有守的政府。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和諧社會,也是維護未來子孫的優質生長時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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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arlyblog2000&aid=396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