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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16:27:11瀏覽427|回應0|推薦0 | |
1945年12月7日山東青島寄上海航平封.封貼偽華北新民版國父中聯幣值票共115元.折合法幣23元,郵資執行1945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極為短暫之法幣郵資。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國民政府著手淪陷區之接收工作,為免於共產黨捷足先登,國府在美國援助下著手東北與華北之接收與復員工作,然接收工作因中共與蘇聯作梗頗為不順,又為免造成華北人民反感,除打著民族大旗接收敵產外,就原流通於華北地區之中聯券收回折算國幣一事,較處理華中、華南與蒙疆地區更加小心,華北方面,因其物價指數與幣值不同於其他地區,最主要者在共產黨勢力於華北地區極為龐大,國府接收若有不慎,必會造成人民反感,故除了河南地區先行流通法幣外,華北地區要到1945年11月,國府行政院才正式宣佈以5:1之比率回收華北中聯券,11月25日,華北郵資與全國統一以國幣計價,因差價太大,果然造成華北民眾的示威抗議,政府為緩和矛盾,12月10日改正郵資,以1945年3月原華北郵政總局所訂之郵資,改以法幣計價,執行到1946年2月15日,才與中央政府一致。 華北光復後首次執行法幣郵資因引發民怨而草草收場,因執行時間短暫,相關實物收集難度極高,航空郵件更是難上加難,且所見者多為北平與天津寄出之實務,如日本名家小島義倉就收到一封11月25日天津發寄之首日航空封,而此段時期郵山東發寄者,筆者孤陋寡聞,目前只見筆者收到的這件實物。 戰後華北復員時期郵資經過多次更迭,12月10日,為緩和矛盾,政府以原汪偽華北郵政總局於1945年3月1日執行的郵資為標準.不過將中儲幣值轉換成法幣計價,也就是調高五倍執行新資以為過渡.直到1946年2月15日,全國南北郵資(東北、台灣除外)才算統一,不過有關國內航空郵資方面,山東與平津並不一致,目前所見者,平津地區多見以汪政權1945年8月1日規定之航空郵資計費,即聯幣20圓,折合法幣為4圓,計重單位則由偽華航時代之20公克,改為國府中航之10公克計價,山東方面兩種都有,狀況頗為混亂,但多見以國府航資計費,即3圓/10克,這封便是以國府航資計價之極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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