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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07:52:34瀏覽694|回應1|推薦30 | |
文/夜函 朋友問我:「愛情的終點就只能步入禮堂嗎?不可以持續交往,然後不結婚嗎?」 我覺得,結不結婚是兩人的共識。若兩人都覺得「不結婚也無所謂」,那就暫且不結吧! 不想結婚的人,是心中仍對另一半有所懷疑,也可能是畏懼婚姻,或是本來就喜歡獨立的生活。除非遇見生命中對的人,才有可能破除所有的成見而閃婚。 他和她就是交往了十幾年沒結婚,兩人感情好到像老夫老妻,彼此都覺得少了一只結婚證書也無所謂。甚至他還跟別人炫耀:「結婚證書能幹嘛?」她也說:「就算有一天他不愛我了,我也無所謂。因為,或許有一天我也會突然不愛他。」 兩人都給彼此很廣大的出軌空間,後來,他果然愛上了一個年輕美眉,且快速的閃婚,令她措手不及。這時候她的言行卻沒有當初說那些話時那般的豁達,而是傷心欲絕質問他:「我們在一起十幾年,我不求承諾,你卻可以和一個交往1個月的小女生達成婚姻協議,我在你的心中到底算什麼?」 我想他當初應該沒有那麼愛她,只是想著:「反正兩個人都有點無聊,就暫且待在一起吧!」安穩那麼多年,精神上也疲乏了,再加上她總是對他說:「有喜歡的就去吧!」他當然照做了。他遇到更愛的,就有了定下心的決心,而且這決心來得極快。 好好的審視那個和妳拖很久的男人,到底他是不是在騎驢找馬?千萬不要浪費時間在那樣的男人身上。 本文刊登於 自由時報 2011-12-13 兩性異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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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