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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美牛,干別人屁事?
2012/06/16 10:25:04瀏覽4344|回應65|推薦52

版主想吃美牛完全是個人理由跟甚麼國家未來TIFAFTA一點關係都沒有!最近有一堆人,打著「全民反美牛」的口號,佔著立法院這個臭屎坑又不拉屎,還說要自付水電費。版主很想知道,這些人到底代表了誰?是人民?豬農?利益團體?還是只想騙選票?

 

版主想吃美牛的原因,真的非常簡單:

 

美國牛肉真的比較好吃

 

澳洲跟紐西蘭的牛肉口感就是比不上美牛

 

日本牛肉太貴,版主吃不起,況且台灣賣的日本牛肉,不是走私夾帶進口,就是澳紐牛肉冒充的假貨

 

澳紐牛肉一樣加瘦肉精

 

反對瘦肉精的人或國家,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人能提出證據證明瘦肉精有害

 

台灣畜牧業用瘦肉精的情況一樣嚴重,而且大部分經由溫體屠宰流入市面,毫無檢驗及把關

 

這些理由是版主的個人意見也是版主的人權版主自己想吃但絕不會勉強別人吃同樣的道理今天要是美國牛肉在台灣銷售有人逼著你去買嗎不吃牛肉的人不會買吃素的人不會買覺得有毒的人也不會買有誰妨礙了這些人的自由了嗎如果沒有民進黨憑甚麼限制我想買想吃的自由豬農憑甚麼反對我買美國牛主婦聯盟憑甚麼限制別的主婦想買美國牛的自由呢

 

民進黨口口聲聲說為了台灣人的健康反美牛版主只覺得這個黨無恥到極點民進黨執政時不但開放美牛連美豬都開放進口明知美牛美豬都加了萊克多巴胺也沒有檢驗只為了陳水扁的過境禮遇這種政黨現在還好意思說為了台灣人的健康

 

至於豬農反美牛就更是讓人覺得荒謬了不是已經說牛豬分離了嗎美國也沒有意見阿那麼豬農在反甚麼尤其自己也用瘦肉精還不准別人用就算我們想吃美國豬肉台灣豬農憑甚麼反對是怕你們原來壟斷市場到時進口豬肉你們就沒暴利了嗎

 

版主住在東京時超市裡賣的日本和牛比進口牛肉貴十倍日本本地產的米比進口米貴五倍!日本農民可以很驕傲地告訴別人,我們生產的牛肉跟米就是比別人好!版主想請問台灣豬農,你們養的豬憑甚麼賣得比進口豬肉貴?是不加瘦肉精?還是不打生長激素?或是沒有用一些別人都不知道的藥品?

 

別口口聲聲說你們代表全民,一天到晚把全民掛在嘴邊的人,通常代表的人,都少得可憐!如果真有人證明瘦肉精有害人體,再來反對還有點道理。現在不但一點證據都沒有,還用佔據議場的方式來扼殺消費者選擇的權利!這種政黨好意思說自己民主進步?

 

你們不吃美牛,我沒有意見!我想吃美牛,干你們屁事?

 

PS:民進黨請盡快把自己承諾的立法院水電費付清,版主可不會忘記,一定會罵到民進黨付清為止!我們的納稅錢,不是讓你們這樣糟蹋的!

 

PS2:看到某一位吃了美牛說肚子痛的美國人回應, 版主覺得非常可笑,也就把答覆補充於後,讓大家看看某些人的邏輯!

我們所熟知的萊克多巴胺,是一種乙型交感神經受體致效劑(beta-adrenergic_agonist), 這種藥物的主要機轉是增進豬隻的蛋白質合成速率,以致於增大肌肉與增加肌肉中蛋白質含量。腎上腺素β-受體激動劑,對於豬隻脂質堆積的抑制效果,乃是直接作用於增加脂肪的降解,與減少脂質的合成。通常蛋白質含量高的飼料,對反應腎上腺素β-受體激動劑的效果較強,非但日增重提高,屠體的瘦肉率也會顯著地改善。追求最高瘦肉產出,是從事畜牧肉類生產的一個重要指標。故會被經常使用於動物飼料的添加。

β-受體素是一種類腎上腺素,人類食用後易導致心跳加速、四肢肌肉顫抖、頭暈、神經系統受損,甚至心悸等症狀。對於交感神經功能亢進患者,像冠心病、甲狀腺機能亢進患者,更容易發生上述症狀。
1990年西班牙就傳出吃了含瘦肉精的牛肝,而集體有心跳加快、肌肉顫抖、心悸的症狀發生。去年(2006)大陸亦曾傳出數起食用豬肉及內臟後導致瘦肉精中毒的事件。
不過這兩起的腎上腺素β-受體素中毒事件,主要都是由使用過量而毒性高的克倫特倫(Clenbuterol)所引起的。

大家可以看到,瘦肉精最主要對人體的影響,那位美國人吃了牛肉會腹瀉,可能需要檢查一下自己的腸胃功能,或是餐具的清潔,或者上完廁所沒有洗手的習慣!而不是怪到瘦肉精頭上!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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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654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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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十九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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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鬼扯,現在台灣真的還是可以買到美牛耶!
2012/06/18 15:39
有一個名為「台北濱江」的購物網站(www.tbj.com.tw),有賣進口的美國牛肉,還分成牛小排、嫩肩、沙朗...等部位,所以愛好美牛口感的版主,真的不用為立院修法怠惰而義憤填膺啦!現在就可以不干別人屁事的大啖美牛,吃個過癮了。

相信那個購物網站好像賣的是生肉,買回去還要自行料理,所以如果版主是只會出一張嘴的人,可能就不適合了。還有,它們特別標榜「檢驗合格」,所以大概是不含瘦肉精的美牛,如果版主愛的僅僅是含有瘦肉精的美牛,可能就要失望了。

另外,台灣業者對「產地標示」向來都是隨便亂標,政府平常也不太管,不曉得那個購物網站會不會把澳牛、紐牛...等其他國家的牛,故意標成美牛來欺騙消費者就是了。不過相信以版主的犀利之嘴,應該吃ㄧ口就能分辨出來吧!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08 回覆:

我跟台北濱江有生意往來

他們早已把美國牛肉下架!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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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你說的和我印象中的差不多。 美國和歐盟的WTO肉品爭議目前為止從來沒包括瘦肉精(Ractopamine),只有生長荷爾蒙的問題。
2012/06/18 15:34
先聲明一下:那並非我所說的,只是我引用的2010-01-30 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特稿,不宜掠美。

看小浪兄引用的防檢局資料:『歐盟禁止使用生長促進劑(包括萊克多巴胺)的牛肉進口,但因被美方認為科學基礎不足,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經美國向WTO提起訴訟,結果歐盟敗訴。』

美國和歐盟的WTO肉品爭議似乎包括瘦肉精萊克多巴胺,除非防檢局資料是錯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38 回覆:

我正在看WTO的網站

如果有再PO上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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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8 14:34

http://www.baphiq.gov.tw/newsview.php?menu=1054&typeid=1056&news_id=5624

歐盟於2013年前將重新檢討對萊克多巴胺的政策

  昨(23)日有立委召開記者會,質疑我國為何不比照歐盟標準禁止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進口。對此,農委會防檢局表示,根據查證資料,美國與歐盟因萊克多巴胺禁用問題引發國際貿易訴訟,歐盟因其決定不具科學基礎而敗訴,不但付出鉅額代價,更將於2013年前重新檢討禁用萊克多巴胺措施的適宜性。防檢局指出,指控政府「下毒再來解毒」這種說法完全悖離事實,現階段多方邀集學者專家,就是希望在科學事實的基礎上探討萊克多巴胺是否安全,對於各界提出安全性的疑問,政府會盡最大的努力,與大家共同找出符合科學的答案,希望各界也能在理性的基礎上進行公共事務的討論。
  對於外界指稱「歐盟能,台灣為何不能?」質疑為何美國出口到臺灣的牛肉不比照出口到歐盟的標準,防檢局表示,歐盟禁止使用生長促進劑(包括萊克多巴胺)的牛肉進口,但因被美方認為科學基礎不足,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經美國向WTO提起訴訟,結果歐盟敗訴。之後其與美方達成協議,美方允許業者自願性提供不含萊克多巴胺的牛肉銷歐,歐盟在2013年前,要針對禁止使用生長促進劑的措施進行檢討。此外,歐盟在完成前述措施的檢討前,每年還必須給美國2萬公噸免關稅的牛肉進口配額,作為暫時性補償措施,可說是付出了相當鉅額的代價。然而美國自從同意歐盟措施後,即不曾再接受任何國家同樣的要求。

灰狗心肌受損是刻意施用超高劑量的實驗結果

  針對灰狗服用超高劑量的萊克多巴胺造成心臟受損乙節,防檢局聲明,經向發表該篇報告的研究單位查證,該試驗是為了建立賽狗藥物不當使用的檢測,用狗無明顯效應劑量(NOEL)的500倍,才造成部分犬隻發生心律不整情形及心肌毒性,與一般飼料添加物研發時所需進行之安全試驗不同,心肌受損是為了實驗需要刻意施用超高劑量的結果,並不適宜做為人體安全性評估的參考。

兼顧國民健康、產業發展、國際規範

  防檢局強調,針對萊克多巴胺議題,政府並無預設立場,也沒有時間表,目前尚在進行資訊總整理,務必要釐清所有技術層面問題,俾提供社會各界參考,也會尊重各方意見。該局將秉持專業,以保障國人健康、照顧產業發展及符合國際規範等三大原則進行相關評估,以「專業考量」與「風險控管」為準則,妥善處理萊克多巴胺問題。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34 回覆:

在沒有確實證據與數據支持之下

開放是最理性的選擇!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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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8 14:27

http://www.baphiq.gov.tw/newsview.php?typeid=1056&typeid2=&news_id=5631

針對今(25)日有學者或平面媒體,未能正確提供有關於美國牛肉輸歐盟不得使用荷爾蒙及其他指定的生長促進劑的資訊,恐有誤導之疑,防檢局指出,輸歐盟之美國牛肉確須經認證其肉品未曾使用荷爾蒙及其他指定的生長促進劑,後者包含:萊克多巴胺,其詳文如網址1,該網址文件內容可清楚看到美國業者必須加入農業部設立的「無荷爾蒙牛肉輸出計畫」(網址2),以確保其牛肉產品符合歐盟的規定。其中荷爾蒙是指會增加動物生長的促進劑,包括:乙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以及乙型受體素(clenbuterol、 salbutamol、 cimaterol、 ractopamine (萊克多巴胺)及 zilpaterol) 等。

美國與歐盟荷爾蒙紛爭有其歷史背景
  歐盟長期以來的立場,反對動物使用生長促進劑,乃於1989年起禁止含荷爾蒙牛肉進口,美國與加拿大1996年起向WTO控告歐盟主張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為由,禁止含有荷爾蒙生長激素的牛肉進口,不具科學證據,違反WTO規定。經WTO爭端程序判定,裁處歐盟敗訴,美國對歐盟連續施以報復措施。歐盟乃於2009年5月與美國簽署備忘錄,同意於2013年前,就禁止使用荷爾蒙之措施進行檢討。在此之前,歐盟第一階段每年給予美國2萬公噸免關稅之牛肉進口配額,第二階段預定提升至4.5萬噸,作為補償。美方則允許牛肉出口商以自願性方式提供不含萊克多巴胺之牛肉輸銷歐盟。惟美國與歐盟達成該處理模式後,無意再接受任何國家比照此模式辦理。

政府將本於科學事實與各界持續探討萊克多巴胺,以保護國民健康
  防檢局強調,針對萊克多巴胺議題,政府並無預設立場,也沒有時間表,目前尚在進行資訊總整理,務必要釐清所有技術層面問題,俾提供社會各界參考,也會尊重各方意見。同時也呼籲學者專家在科學事實的基礎上探討萊克多巴胺是否安全,對於各界提出安全性的疑問,政府會盡最大的努力,與大家共同找出符合科學的答案,希望各界也能在理性的基礎上進行公共事務的討論。

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局網址:
1.美國肉品輸歐盟規定: http://www.fsis.usda.gov/Regulations_&_Policies/European_Union_Requirements/index.asp#X
2.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查署之無荷爾蒙牛肉輸出計畫
http://www.fsis.usda.gov/pdf/nhtcprog06122007.pdf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33 回覆:

我的個人意見

台灣不要以為自己很了不起, 隨便說別人的東西有毒就有毒

在沒有證據之前,最好放棄用檢疫壁壘來偽裝民意

到時遭到貿易報復, 可不是幾萬噸牛肉豬肉就能解決的

看看HTC在美國的遭遇吧, 光是專利侵權官司就打不完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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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和歐盟的WTO肉品爭議目前為止從來沒包括瘦肉精(Ractopamine),只有生長荷爾蒙的問題
2012/06/18 13:49

草山:

此協議如執行順利,歐盟主要的犧牲是本土畜牧業,但消費者已可免於吃到美國荷爾蒙牛肉。

=====

你說的和我印象中的差不多。  美國和歐盟的WTO肉品爭議目前為止從來沒包括瘦肉精(Ractopamine),只有生長荷爾蒙的問題。

有關荷爾蒙牛肉問題美國和歐盟纏鬥十多年,最後是美國答應對歐盟輸出不含生長荷爾蒙的牛肉,而歐盟答應每年給美國不含荷爾蒙牛肉四萬五千噸零關稅(一開始是兩萬,最後到四萬五千公噸)。

2009年歐盟27國生產了79130000公噸的牛肉,美國的四萬五千噸混進歐盟自己的牛肉 連個肉渣都看不到。 這是為甚麼美國和歐盟願意和解的原因,為了這一點皮毛要鬧十多年 沒有必要。  四萬五千噸相對於79130000公噸歐盟自己的牛肉,其實也沒保護到甚麼。

http://www.census.gov/compendia/statab/2012/tables/12s1377.pdf

下面想法於2012/03/15 05:16在http://blog.udn.com/NRTaiker/6214550部落格發表:

我想這兩件事裏都是歐盟敗給美國,當然也許應該比喻作一場冰球賽裏美國進兩分,但比賽還沒結束,沒甚麼大不了的。

香蕉大戰上WTO判決認為美國有理。  歐盟繼續維持對老殖民地出產的香蕉零關稅,但答應在七年內降低美國及拉丁美洲香蕉的關稅35%,美國及拉丁美洲答應撤銷告訴。 這件事是歐盟讓了步,因為WTO判決美國有理,至於歐盟讓步夠不夠多,美國及拉丁美洲國家自有看法。

牛肉大戰上WTO也判決美國有理。 十多年後歐盟繼續禁止美國含荷爾蒙牛肉進口,但答應對四萬五千噸美國合格牛肉免關稅。 這件事還是歐盟讓了步,因為WTO判決美國有理。  四萬五千噸對歐盟牛肉消費只是零頭。

台灣要和美國繼續在瘦肉精上鬧下去,應該就是歐盟美國在牛肉上的結果。 台灣堅持,美國同意不賣含瘦肉精豬肉給台灣,但要求一定重量豬肉免關稅。 台灣養豬戶還是倒一堆,但一些消費者不喜歡吃有腥味的美國豬肉,所以一些台灣養豬戶還是撐下去,就是這樣。

http://www.indexmundi.com/agriculture/?commodity=beef-and-veal-meat&graph=domestic-consumption

http://www.allcountries.org/uscensus/1370_per_capita_consumption_of_meat_and.html

每年歐盟27國只消耗美國民眾的70%牛肉,台灣只消耗美國民眾的11%牛肉,平均每個美國民眾一年消耗10倍台灣民眾的牛肉消費,台灣還在那裏抱怨瘦肉精安全考慮沒有足夠的人體實驗。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26 回覆:

再用"沒有足夠的人體實驗"當理由

只會敗得更慘!

現在的萊克多巴胺爭議之所以各說各話

就是因為沒有任何國家可以提出"smoking gun"

也就是足以認為對人體有害的證據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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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美牛案 歐盟在WTO拖十多年和解 2010-01-30 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特稿
2012/06/18 12:59
【大紀元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特稿)牛肉案美國不排除世界貿易組織(WTO)見,引起台灣關注。如果真的挨告且輸了貿易訴訟會怎樣?觀諸WTO實務,敗訴國除了拖字訣,改正、接受報復或再尋和解,都是選項。

台美牛絞肉、內臟爭議,最主要就是涉及「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協定」。台灣的修法並未見援引科學風險評估證據支持,與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的評估衝突,可能處於不利。

同樣是牛肉的SPS爭議,最出名案例(但在正式程序中是四個案件)就是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禁美國跟加拿大荷爾蒙牛案,纏訟十多年,去年歐、美和解,最初就敗訴的歐盟還是不必進口問題美牛。

在WTO,會員國如果輸了貿易訴訟,會被要求改正相關措施,符合WTO規範。但如果不改,WTO當然也沒辦法對主權國家強制執行。方法有二,一是協調賠償,二是容許勝訴國報復,主要就是對敗訴國的某些商品提高關稅。

報復不能任意,勝訴國須優先選擇跟爭端項目屬同部門或同WTO協定下的項目下手,例如牛肉爭端,就優先挑農產品提高關稅;如果要在這範圍外挑選目標,必須說明理由。同時,報復程度必須與被違法侵害所造成的損失相當。

1996年1月跟7月,美國和加拿大先後向歐盟提出諮商要求,認為歐盟禁止進口飼養過程中使用特定荷爾蒙的家畜肉品,違反了WTO多部協定。案件經過二審,歐盟都敗訴。上訴機構在1998年1月判決,歐盟針對六種養牛用荷爾蒙的禁令並非基於適當的風險評估,違反了SPS協定第5.1條。

但歐盟接下來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措施,美國和加拿大於是要求授權貿易報復。經過仲裁,1999年7月,爭端解決機構(DSB)授權美、加可採行的課稅報復金額分別為每年1億1680萬美元跟1130萬加幣。

到了2003年10月,歐盟指出,它委託的一個獨立科學委員會重做風險評估,發現了新證據,證明荷爾蒙牛確實有害人體,它同時也新修正了禁令。據此,歐盟要求美、加立即停止貿易報復。

但美、加並不接受,於是歐洲反告北美兩國。同樣歷經一、二審,上訴機構在2008年10月判決美、加的持續報復並不違法,但法庭無法確認歐盟所提的新風險評估是否能夠合理化它的進口禁令,於是建議三國循一個較少用的程序,再進行一次特殊的爭端解決。

諮商在2008年底展開,但沒有再訴訟下去。去年5月13日,歐、美在日內瓦簽訂一份備忘錄,約定歐盟以零關稅進口過程中不使用生長荷爾蒙的美國高品質牛肉,前三年每年進口2萬噸,美國則把報復金額減到三分之一。

到了第四年,高級牛肉免稅進口額度升高到4萬5000噸,美國則暫停報復,如果雙方檢討認為滿意,就照這樣下去。美方完全廢止報復。

此協議如執行順利,歐盟主要的犧牲是本土畜牧業,但消費者已可免於吃到美國荷爾蒙牛肉。

另外,近日許多媒體報導提到美國可能對台灣禁美牛絞肉案訴請WTO「仲裁」,這個用語並不正確。依據WTO「爭端解決規則及程序瞭解書(DSU)」,仲裁(arbitration)是一種快速解決歧見的方式,若爭端範圍明確,雙方同意交仲裁後,就要服從仲裁小組決定,不能上訴。

仲裁通常是用在判決後決定敗方改正期限以及勝方報復金額時。一般爭端解決是採訴訟方式,即原告向對方提出諮商要求,若60天談不攏,才能提請成立專家小組,即一審法庭,而被告有一次阻擋的機會。

美東時間: 2010-01-30 10:05:05 AM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1/30/n2804518.htm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23 回覆:

萊克多巴胺的爭議就是由台灣被指控"未有科學證據的檢疫壁壘"而起

我相信過程會跟上面所提的爭端一樣進行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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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瘦肉精美牛輸入 歐盟也付出代價
2012/06/18 08:57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6874/132012022401099.html

朝野協商達成共識,在法令沒有修改之前,不能用任可行政命令開放美牛進口,美牛議題主戰場回到立法院。而農委會防檢局則是持續蒐集各種資料回應外界質疑。今天防檢局提出一份資料指出,歐盟堅拒美牛輸入,使得美國一狀告到WTO,最後裁決歐盟必須在2013年以前,針對禁止使用生長促進劑的措施進行檢討。

美牛議題引發全民及畜牧界同聲撻閥,農委會只能不斷找有利官方立場的資訊,回應各界質疑。週五農委會防檢局拿出一份資料指出,歐盟禁止美國輸入任何使用了生長促進劑的牛肉進口,美方認為歐盟拒絕的理由「科學基礎不足」,違反WTO規定,一狀告到WTO,最後裁決,歐盟必須同意每年給美國免關稅2萬公噸「不含萊克多巴胺牛肉」進口配額。WTO並要求歐盟在2013年以前,要針對禁止使用生長促進劑的措施進行檢討。

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指出,歐盟在美牛議題上,同樣付出了鉅額代價,而美國在歐盟給了2萬公噸配額的補償措施實施以後,也不再接受任何國家的類似要求。黃國青說:「美國從答應歐盟條件後,任何國家再給它要求,它就不同意再提供沒有瘦肉精的牛肉給其他國家」。

這個資訊試圖化解外界批評台灣為什麼不比照歐盟做法的質疑,卻止不住產業界和消費者對美牛的抗議聲浪。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18 回覆:
謝謝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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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歐盟禁瘦肉精美牛付鉅額代價
2012/06/18 08:44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42815

  立委要求政府比照歐盟標準,禁止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進口。農委會防檢局今天(24日)指出,歐盟因禁止進口含瘦肉精的美國牛肉,遭美國狀告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除了每年得給美國2萬公噸免關稅的牛肉進口配額,也向美方承諾會在2013年前重新檢討禁用萊克多巴胺的政策,付出鉅額代價。

  歐盟在1980年代禁止使用生長促進劑,也禁止含包括萊克多巴胺的牛肉進口。此舉讓美國相當不滿,於是在1996年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爭端解決。WTO在1998年做出決定,表示歐盟沒有根據食品衛生檢驗及動植物檢疫(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SPS)協議做出適當的危險評估。之後,美國對歐盟實施報復性關稅,WTO也認為美國此舉合法,並要求美國和歐盟進行協商。

  2009年,歐盟和美國達成3階段協議。第一階段,歐盟必須每年給美國2萬公噸免關稅的牛肉進口配額,作為暫時性的補償措施,並持續至2012年。歐盟也承諾,會在2013年前重新檢討禁用萊克多巴胺的適宜性。而美國在同意歐盟的措施後,就不再接受任何國家拒絕進口含瘦肉精美牛。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說:『(原音)因為不要這些生長促進劑的牛肉,因此只好由(美國)業者去生產沒有萊克多巴胺的這些牛肉來供應歐盟。但美國自從答應歐盟的條件以後,任何國家再給他要求,他就不同意了,就不願意再提供沒有瘦肉精的牛肉再給其他的國家。』

  防檢局表示,歐盟的決定因不具科學基礎,付出了鉅額代價。由於各界要求台灣比照歐盟,防檢局才決定提出相關資料,希望外界瞭解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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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16 回覆:

2008年10月起美國已經在WTO的SPS委員會投訴台灣的禁令無科學根據

只要今年七月Codex會議沒有任何結論(有結論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

那麼下一步就是爭端調解

美國一定會告,因為台灣是第一個針對萊克多巴胺禁止美國牛肉進口的會員,如果美國不告,以後會有無窮盡的麻煩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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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歐盟中國禁止美國含瘦肉精牛肉豬肉這件事還沒上WTO爭議解決,所以沒有甚麼"輸了官司"的事
2012/06/18 08:31

版主:

這種牽涉國際爭端的事務,你認為會有第三方或第三國出來代言嗎?

當然會,雖然說話的十有八九也都不客觀,都有自己的想法。

如果今天歐盟指責台灣輸出的豬肉有毒,請問有哪一國會幫台灣背書?

當然美國必須自己找證據

我看的是內容合不合理! 歐盟在美國指控之後並沒有拿出任何新證據或數據反擊

建議版主看一下當年美國在WTO指控歐盟禁止含荷爾蒙牛肉這個爭議

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dispu_e/cases_e/ds26_e.htm

美國1996年一月要求和歐盟磋商,四月要求成立一個小組(panel),1996年七月小組成立,1997年八月小組報告分發給各會員國。 這種事一搞就是一年兩年,AIT的指控甚麼時候拿出來的?   USTR有在WTO提出磋商或成立小組嗎?   我沒查,但我相信還沒有。 沒在WTO提出爭議解決,歐盟就沒必要提出答辯。 AIT發表的說法只是廣告宣傳而已。

兩方不是在爭端調解嗎?有證據不拿出來,還輸了官司?

恐怕很難讓人信服!

就我所知歐盟中國禁止美國含瘦肉精牛肉豬肉這件事還沒上WTO爭議解決,所以沒有甚麼"輸了官司"的事。  抱歉,本人站在支持台灣為外貿開放美國含瘦肉精肉品的立場,但我不能扭曲事實,說WTO有了不存在的判決。

2011年USTR的年度報告裏一個字也沒提到對歐盟含瘦肉精豬肉問題勝訴或正在WTO進行的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16:07 回覆:

http://www.wto.org/english/news_e/news11_e/sps_30jun11_e.htm

裡面有一段話很有趣

Ractopamine, a beta-agonist drug mixed with feed that boosts growth and promotes leanness in pigs and cattle, has been discussed in several SPS Committee meetings since October 2008 when it was first raised as a specific trade concern by the US about Chinese Taipei’s ban on meat from animals fed with the additive. The US continued to pose questions to Chinese Taipei, including in this latest June 2011 meeting

美國其實已經啟動爭端調解的前置作業, 也就是在WTO SPS委員會及聯合國法典委員會(Codex)的討論,議題就是台灣(Chinese Taipei)瘦肉精禁令,雖然Codex會在7月11~12開會討論,但眾所周知此案不會有任何結果!

令人比較好奇的是文中提到的時間點, 美國是在2008年10月才"第一次"開始向SPS投訴台灣, 正好就是馬英九上台之後, 所以民進黨執政時,對瘦肉精視而不見, 正好也戳破了民進黨的謊言!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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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來自WTO或其他第三者的說法比較客觀
2012/06/18 01:18

版主:

美國質疑歐盟的風險評估報告沒有提出新的數據,已經公布在AIT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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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說的話代表美國單方面說法。 一個來自WTO或其他第三者的說法比較客觀。

 

P.S.  怎麼那個不敢開放自己部落格讓人發言的傢伙又來這裏放炮了呢?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6-18 01:58 回覆:

這種牽涉國際爭端的事務,你認為會有第三方或第三國出來代言嗎?

如果今天歐盟指責台灣輸出的豬肉有毒,請問有哪一國會幫台灣背書?

當然美國必須自己找證據

我看的是內容合不合理! 歐盟在美國指控之後並沒有拿出任何新證據或數據反擊

兩方不是在爭端調解嗎?有證據不拿出來,還輸了官司?

恐怕很難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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