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8/16 17:53:47瀏覽3502|回應35|推薦38 | |
ECFA本周將在立法院審議,馬英九總統昨天到台中,向企業宣導簽署ECFA時說,簽署ECFA並非賣身契,不是簽了台灣就完了,最近有政治人物說他沒能力出賣台灣,他承認「這方面我是很無能!」馬英九反問,台灣是民主國家,「怎麼出賣?」,他可以賣水果、石斑魚、虱目魚,為農民創造利潤,就是無能也絕不可能出賣台灣。 當然,照某些人的定義,一個人沒辦法賣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所以,我能賣我名下的車子、房子、或是其他動產與不動產。不過我就是不能賣別人的財產。這樣的觀念,其實大家都懂。那麼「賣台」跟「賣車子」、「賣房子」,到底有甚麼不同呢? 回到之前的定義,人無法賣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那麼台灣屬於誰?是馬英九嗎?是關在土城的2185?還是老番顛岩李正男?恐怕都不是!那麼,前面提到的這些人就不能賣台了嗎?翻開歷史,被稱作「賣國賊」的人,可是所在多有!比如說,日本侵華期間「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的主席殷汝耕;親自至基隆港迎接日軍,並引導日軍兵不血刃進入台北城的鹿港仕紳辜顯榮,都被稱作是「漢奸」、「賣國賊」呢! 所以,國家是可以賣的,重點是賣了,有沒有得到利益,也就是所謂的「對價關係」!像殷汝耕,當了個日軍魁儡政府的主席,而辜顯榮,也獲得極大的政商利益。在政治方面,成為第一位台籍貴族院議員(國會議員),不時往來於台北與東京;商業方面特權更是難以計數,不但賣鹽、賣糖,大做特權生意,從他曾擁有鴉片經銷特權就可知辜家在日據時代有多麼吃得開,否則如何快速累積財富,造就今日數以兆計的企業王國? 回到賣台的話題,有了辜顯榮將台灣賣給日本人的前車之鑑,大家應該知道台灣是可以賣的。那麼賣台的人,得到了甚麼巨大的利益?讓他願意成為千古罪人,也要把台灣給賣了呢?有人會說:「有阿有阿,賣台之後可以當台灣特首!」會講這種話的人,基本上智力比恐龍低,不過比民進黨的立委高!放棄中華民國總統的職位不幹,特首薪水有比較高?特首可以娶八個老婆?還是稅收可以放自己口袋?俗話說「寧為雞首,不為牛後」,可見連雞首都比特首強,馬的!那我當中華民國的雞首就好,幹嘛把台灣給賣了,去當個沒有好處的特首呢? 況且,以現在一堆人罵他「無能」的情況,就算賣台有好處,以馬的總統膽小怕事的不沾鍋個性,就算自己有好處,他也不敢! 真正敢賣的,而且賣了八年的,就是那位關在土城的2185,That Man當政時期,官位可以賣、國家土地可以賣、企業經營權可以賣、特許權可以賣、政府中大大小小的事,只要能標價錢他都能賣!要是台灣有人開價,賣台對2185來說,不過是一個金額與價碼罷了! 難怪2185的獨居房中,會傳來陣陣咒罵:「馬的!要賣,誰人甲我比?」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