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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追殺檢察官?
2009/06/11 17:30:24瀏覽328|回應0|推薦1

現在台灣幾乎沒有什麼檢察官在重視人權,在台灣所有地方的地檢署,仔細去看看那些檢察官在偵辦案件的態度,有哪個檢察官不該死?不重視人權的檢察官,難道就不該追殺嗎?

在台灣檢察制度裡,檢察官偵辦案件就是要負責去找被告有利與不利的證據,而不是傻傻坐在那等人家拿證據給你,但現在全台灣的檢察官,都只負責找被告不利的證據,更多不肖的檢察官是拿造假的證據來辦案。

在台灣,那些檢察官所造的冤獄案件,並不比共產專制國家來得少,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都是在看錢看權在辦案,在中南部有更多的檢察官,私下圈養一堆詐騙集團,其目的就是為了方便收取賄款,出了事只要栽在詐騙集團即可。

要知道為什麼詐騙集團在台灣會那麼猖獗,其原因就是檢察官的縱放,只要詐騙集團被抓到,花些錢並跟檢察官合作,就可以找人頭來頂罪,然後真正的詐騙集團就可以逍遙法外。

況且還有更多的檢察官,甘願成為某黨的走狗,專門替那很講人權的政黨來追殺異己,這在南部是特別嚴重,且還會為了那很講人權的政黨,進行公然包庇犯罪的事實,還會把犯罪證據視而不見,重罪化成無罪。

而這從那某縣市的交通公共工程的貪污罪,就可以看出南部的檢察官與法官是如何公然包庇犯罪,但這若是一般老百姓或是另一個黨的話,可就是追殺到底,甚至連其家中的蟑螂、老鼠、螞蟻也不會放過。

再者,現在全台灣有誰的權力會大過檢察官?就算總統也大不了檢察官,檢察官在偵辦案件可不是在看證據在辦案(出非是被造假的證據),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無罪搞成有罪,就算是上帝也有權力去追殺檢察官啊!

所以........檢察官不該追殺嗎?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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