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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崇晏、陳為廷、林飛帆號召網友發起包圍行動
2014/04/12 22:04:07瀏覽247|回應0|推薦0

反服貿的暴民,在媒體的操作下,看似光榮退出議場,但實際上呢?若不是有人在施壓,若不是我們要強攻進立院進行殺戮遊戲,你們肯離開立法院?

現在挑釁性式號召一群腦殘的愚民,千人夜圍中正一分局的群眾運動,你們以為這樣玩,我們就不會有所動作?奉勸你們千萬不要再採取類似這樣的手段,因為從現在起,只要你們的人率眾出現,那就是我們最愛玩的殺戮遊戲的開始,尤其是針對帶隊的召集人。

這次包圍中正一分局的行動,不管是不是網友「米達麥亞」那個沒種的小孬孬,或是洪崇晏這個敢做不敢當的小孬孬,以下我們針對林飛帆所發出五點聲明:
一. 對於公投盟申請路權遭到永久禁止,本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為,路權的使用是屬於全民,不是你們這群公投盟的,我們認為要對你們公投盟發出最嚴厲的譴責,呼籲公投盟還路權於公民,否則將不排除採取最嚴厲的報復手段,來針對違法公民使用路權的公投盟。

二. 包圍中正一分局的事件肇因是洪崇晏不爽被方仰寧局長被罵小孬孬,然後假藉方仰寧局長承諾再先卻又撕毀承諾,驅離群眾的理由,來以公報私仇。且就你林飛帆所知,根本就沒說出實情,而且你根本早就知道是誰在號召,不過是要洪崇晏去主動扛起指揮的工作,所以這要肯定個什麼屁?

三. 永久禁止公投盟路權申請絕對是沒有違憲的,首先憲法解釋權不是你們,再者路權是屬全台灣所有公民,並非是你公投盟所擁有,該路權你們有買下來嗎?你們是地主嗎?倘若都不是,為何不能永久禁止你們公投盟的路權申請?所以昨日驅離群眾本就是合情、合理、合法之行為,哪點失信於民?

四. 你們號召愚民加入暴民行列,卻美化成人民自發採取行動,發起集會,憲法是保障的集會自由,但不是保障暴民的集會自由,那改天我們也號召人民去你林飛帆所在的任何地方去集會,那這也是憲法是保障的集會自由,你答不答應?呼籲林飛帆不要再採取違反比例原則的暴力手段,否則我們將會加十倍奉還給你林飛帆的身上。

五. 希望所有要參與這類活動的學生,請想清楚你是人家聽話的狗,而是一個有思想、分的清是非對錯的人,因為招謠撞騙的號召者與帶頭者,在癲狂時往往會做出令人難以預料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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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不善良的魏楊,像小孬孬一樣躲在臉書後面不敢出來,在那話唬爛說洪崇晏是「最善良」,請問魏楊:你有什麼證明洪崇晏是「最善良」?他捐錢幫助弱勢族群最多錢?他每天參加志工去幫助弱勢族群最多時間?請拿出證明出來,你魏楊拿得出來嗎?

洪崇晏本就不是英雄,但絕對是亂衝的腦殘鷹派,他根本不是你們的夥伴,少在那自以為是,當他在衝包圍中正一分局時,請問你們全都在幹嘛?

如果洪崇晏他真的經驗豐富且是最不善良、最不體貼的運動者之一,若他洪崇晏真的可以確保現場的秩序與安全的話,怎麼會推擠與衝突?要唬爛也要唬爛的好一點,找那什麼爛理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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