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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1 15:05:24瀏覽931|回應3|推薦78 | |
接到堂姐的電話﹝每次寫到唐姐,電腦總是自作聰明的改成堂,每次都這樣,不勝其煩,乾脆不更正了,堂就堂吧。﹞她明天要拜訪羅蘭,就在我家附近,約我一起去。其實我並不認識羅蘭。正確的說,是我認識她,她不認識我。 羅蘭,本名靳佩芬,1919年生於河北。1959--1991年在警廣主持音樂教育性節目「安全島」,長達32年。她自己撰寫廣播稿,集結出版〝羅蘭小語”言微意深,清新睿智。風靡幾十年。2003年獲世界華文協會「終身成就獎」。 上午11:00,我們搭電梯上五樓,按了門鈴,好久無人應門。 「應該在家啊,我打電話告訴她星期四去,羅蘭說記不得,那我說明天,她說可以。」堂姐說著,又按了門鈴。 還好,有人開門了。是照顧羅蘭的外籍看護,只會少許中文表達意思。在客廳又等了好久,外勞推著輪椅出來,羅蘭正在睡覺。把老人家吵醒了,甚覺不安。她已九十多歲了。 羅蘭向我們打招呼,「妳要早些來啊,下午要睡午覺喔。」 堂姐說:「現在是上午啊!」 「天黑了喔!」 漸漸的,好像有點雞同鴨講了。 「什麼時候回去美國?」 「不 去了,來來去去的,好累哦!」堂姐說著,取出她發表在世界日報短篇小說「奇妙的安排」的影印本送給我們。「本來是散文,但編輯建議我改成小說,又修短了些,才能發表。」 我鼓勵她設個部落格,「寫完了,按一下鍵,一切OK,多方便。」 我們互相交換電郵帳號,以及我的blog網址。 星期五,我轉寄了一篇部落格小文給堂姐。 星期六,收到堂姐的e-mail......... ......我剛發了email給妳,說沒有看到你的部落格,....... .....晚上發現陌生的信,我不敢打開,又覺得似曾相識,拿出妳寫的帳號,完全一樣,我想一定不會中毒了。原來是妳轉寄來的文章,好高興。...........怎麼會查到我的 email address?請回復。 星期日,堂姐的電郵: ..........晚上發現兩件email。照你的指示,一步一步做,看到了部落格,.............但是,作者簡介:嘟子,99歲,無照片,未就學,那是妳嗎? 我視力不好,沒再看了。 妳忘了告訴,如何查得我的e-mail address? 電腦白癡竟也能指導別人,哇哩咧,嘟子快要夜郎自大囉! 星期一,我回信: .........沒錯,我是 嘟子,﹝不是騙子﹞那 是以前的外號。................................................................. 怎麼知道您的 email? 我神通廣大啊, 您忘了在羅蘭家您自己寫給我的嗎? 祝您早日申請部落格,那樣我們就可早日看到您的大作了 有一次,朋友問我的手機號碼,一時竟想不起來了。「糟糕! 我自己也不確定093*******對不對? 怎麼辦?」 「那妳先告訴,我試打看看。」 朋友照我說的撥了號,鈴聲響起,我高興地說,「好了,好了,就是這個號。沒有錯了。還是妳聰明,謝謝,謝謝。」 嘟子健忘又糊塗,恐怕記憶不大正確。如有失禮,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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