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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與女外一章-法律&婚姻&點點
2009/12/12 20:17:54瀏覽79|回應0|推薦0

最近上了法律課程,老師每每提到婚姻,往往都感嘆現在離婚太容易,什麼稀奇古怪的理由都有,這邊的離婚是指判決離婚。

後來想想的確如此,猶記之前一篇新聞,夫婦要離婚,但當法官問到該夫婦子女,要跟誰時由於子女的說法,該對夫婦反而決定再試試。

在這邊有幾個想法,由於婦權主義高漲,導致目前法院多數判離,不禁令人反思:

1.女權主義高漲,是否過頭了?(不是說筆者反女權)

2.離婚太過容易,那當初為何結婚?

3.以目前經濟情況,子女在未來是否會成為皮球,也就是父母雙方都不要。這裡必須說明的是,子女的監護權已不像以往直接判給父親,這也是由於婦權高漲下,法條的更改。

所以在目前的新時代,已經看不太到過往夫婦互相扶持、寬容,取而代之的是個人的利益,也就是大難來頭各自飛。不能說這種群體VS個體,哪種比較好?只能說時代再改變,但這個改變,卻讓某些行為回過頭來看時,顯得荒繆、矛盾、難以理解。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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