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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09:43:20瀏覽465|回應0|推薦6 | |
最近姪子帶女朋友來家裏玩過暑假,待了快一個禮拜了。 昨天我太太皮包丟了三千元。 因為家裏從沒有掉過錢,大家很自然就懷疑她。 太太打電話去問姪子時,她在旁一直很緊張問發生了什麼事,發生了什麼事。 所以我也懷疑是她,但我不想再往下追究了。 因為三千元不是大錢,可能的人就我太太,我,我姪子,姪子女朋友, 找警察來問來大概不用半小時就水落石出。 竊盜是公訴罪,為了三千元毁了前程,很不值得, 兩個都是十多歲的年輕小孩子,叫我怎麼忍心把他或她送進牢裏。 所以我認了,當做給孩子的錢用錢,不追究。 要姪子下次別帶剛認識的外人來了, 今天送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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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