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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拿掉中央核可,蔣萬安你還剩下甚麼?20260504
2026/05/04 21:21:03瀏覽195|回應0|推薦9

全文連結 https://dodobear1020.com/archives/147377

近日台北市公園投放老鼠藥引發公共安全疑慮,面對市民擔心孩童與寵物誤觸的恐慌,蔣萬安市長一句「藥物是中央核可的」引發輿論譁然。這種回應方式不僅顯露出行政執行上的草率,更折射出一種「以法律程序規避治理責任」的行政傲慢。

一、 權責錯位:混淆「產品合法性」與「行政合理性」
藥物是否由中央核可,僅是確保該產品具備合法的上市規格;然而,如何投放、投放於何處、是否設置警示標誌,則是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行政裁量」與「執行管理」責任。中央負責「刀具的檢驗」,地方負責「揮刀的準度」。若在公園隨意投放藥餌造成危害,卻反過來強調工具來源合法,這是在法律邏輯上的刻意移轉,企圖用繁瑣的行政術語來遮掩執行端的粗糙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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