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林姓男子自97年開始對國小五年級的女兒猥褻,到女兒唸國二,在生活聯絡簿中提到這段長達四年的痛苦,老師通報縣府社工員,法官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這名惡質父親判刑6年。
林姓男子辯稱,因對女兒管教過嚴,女兒心生不滿,才會編造事端來誣衊他。但是,林妻供稱,她曾看見丈夫,在女兒的房間門前鬼鬼祟祟,她得知丈夫曾半夜進入女兒房間,曾買暗鎖裝在女兒房門,但是又被丈夫拆掉。
被害的少女,在國二時,在生活聯絡簿上寫著,從國小五年級開始,爸爸就曾半夜跑進她房間,在她身上亂摸,她常常不敢入睡,功課也一直退步,她又不敢告訴其他家人,爸爸因此越來越過分,不知這場噩夢,何時才會結束。
林姓男子在信義鄉種植水果,水里、信義兩地居住,只要林妻上山種水果,林男半夜就會猥褻女兒;林妻說,她得知丈夫的惡行後,曾把丈夫趕到信義山上,丈夫也不吭聲地收捨行李出門,她對這種家醜,也不敢對外人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