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退休漁船船長蔡姓男子,年輕時花天酒地,未善盡養家責任,3名子女全靠妻子賣酵母菌飲料拉拔長大,如今他生活潦倒,打官司要求3名子女每月給他3萬元扶養費,但法官認為,他長期未善盡養育子女責任,子女也不必養他,判他敗訴。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70歲的蔡姓男子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目前子女都已經成年,他60年到80年間曾擔任漁船船長,退休後未與家人同住,目前生活窮並困潦倒,經市政府社會局安置到養護機構,但去年9月間自行搬離養護機構,需要自付生活費用。
他的妻子出庭作證指出,丈夫擔任船長期間,每月收入數萬元至數10萬元,但卻在外花天酒地、賭博,不但很少拿錢回來養家,甚至還有把船公司給的安家費揮霍一空,3名子女都是靠她販賣知名的酵母菌飲料拉拔長大,子女雖已長大,但生活仍相當清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