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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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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08:56

敬啟者:

英國首相梅伊知道電視數位影像是準文書,不是蔡文魁在開英國玩笑對英國不是個joke,在訴訟程序影像是準文書,是文書證據,知道蔡英文是政經學院博士,所以演講感冒咳嗽喝水有人遞辭職信,要蔡英文解釋影像文書暗示表達的內容,梅伊要傳達的是她的內閣團隊hard work together each other,是台灣those的問題.

我媒體行銷的客戶有英特爾以及興業銀行,英特爾也怕媒體人蔡文魁對英特爾是個joke,但是蔡文魁律師成功了,這是我與英特爾的一個脈絡,蔡文魁的job可以與英特爾有更密切的each other,只是台灣的those在混淆英特爾.

例如吳怡嫺檢察官就是個those,陳水扁的福爾摩沙基金會轄下的凱達格蘭基金會在貫徹吳怡嫻檢察官的意志,隔山打牛浸淫意淫貫徹吳怡嫻檢察官的意志,國語實驗要吳怡嫺自己說當模特兒,在中正大學校門口吳怡嫺說她同學是英文家教,我去思索說道德經的開宗明義給她們聽,台灣those問題的問題很多,隱喻例如吳怡嫺模特兒想知道什麼是商事法?摹擬法學方法論浸淫就是刑事訴訟的強制處分拘提逮捕搜索扣押勘驗羈押.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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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1 08:31

子甯:

我有寫個人的理念,但也有不是個人的理念,真的有道德經,我讀過道德經的文抄本,中國有內憂外患,蔣中正不是大便,有日思夜想的是蔣中正會不會出殯,蔣萬安是不是要將蔣中正入土為安.

孔子說他抓不住老子,莊子會逍遙法外.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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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09:35
蔡英文要改旗易幟
電視台有把握我會投射投影
這是騙做無本生意
蔡慧君找我與謝冠妃一起吃飯說是蔡英文學生陳水扁執政到總統府找蔡英文
蔡英文與馬英九同時受邀到中正大學政治系座談
蔡英文爽約
馬英九座談時攝影機鏡頭對準我
這是騙
蔡慧君拿一本原文書教
當我是文盲
蔡慧君可能是莎士比亞先修班
不多讀英文書只會to be or not to be
就以為可以過獨木橋
得到大頭症
我是教導李震山的導生蒐集參考文獻例如流浪者之歌
大頭症想做無本生意
蔣經國肩駕頭很重經而陳水扁馬英九臭屁很有擔當可以來一下
 不要扯太遠,陳水扁是正義連線知道有人要吃我,正義連線要分贓,我是去博愛特區把餅做大,覺得很浪費有甚麼想不開的為了蠅頭小利例如我的缺,我很好客會請吃飯,難道我的著作真的是石破天驚,讓人覺得是灌了迷魂湯,還是破了日本人育種蓬萊米的魔咒,鄭清溪想去北京加官晉爵,一再提醒眾人目的要眾星拱月鄭清溪,提醒我是勤勞有功的值日生,要想對策不是打壓我.以上位自居例如學校女教官當我拿抹布的工讀生,88年第一屆這是最大的場面,初生之犢不畏虎當時李震山還禮讓我坐在會議前排,當評論的大法官在會議講台當主持人,其他大法官坐在台下第一二排,不然是像最新布萊德彼德主演的電影,天威難測恐遭極刑,我知道您存疑,我會與王和雄大法官見面,是民國88年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主持的第一屆大法官憲法理論與實務研討會,空前盛況,我理一個三分頭在會議中程休息吃點心時與王和雄大法官談話胸前有別名牌,王和雄大法官是陳新民陳慈陽論文發表的評論者,混世大魔王是在抓要過關的人,胡瓜知道釋字490號解釋主筆的王和雄大法官稱呼我為小兄弟,是百戰百勝的混世大魔王,所以寧願當主持人被當做俗辣,至少他是頂呱呱速食店的老闆,尹清楓命案是尹清楓銷毀蒐證錄音帶反情報的的蛛絲馬跡,不然蔣經國黨政軍一把抓十大建設反抗是格殺勿論,而在上位者明明知道我是軍官律師,怎麼那麼拼命,可能是蔣中正登中山艦誰換誰還不知,有甚麼脈絡可循,希拉蕊說台灣變脆弱,沒有將來就沒有總統,學校的教官是不是討論將軍職也可以釜底抽薪,老是在黃埔.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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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13:31

敬啟者:

德國柏林圍牆會倒,因為東歐是鐵幕,英國英女王知道死有輕於鴻毛也有重如泰山,我懂日文所以日本朝日讀賣新聞釋出消息陳水扁第一次在日本曝光是當選台北市長,中國China的國號是世界約定成俗.日本山口組好奇有陳水扁這個人看陳水扁會不會心理投射,而福爾摩沙基金會真的投射在竄改歷史.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也在投射看英文會話樓思危教授以為陳乃琦會興才有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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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10:04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百三十六號解釋理由書:

檢肅流氓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敲詐勒索、強迫買賣及其幕後操縱行為之規定,同條第四款關於經營、操縱職業性賭場,私設娼館,引誘或強逼民家婦女為娼,為賭場、娼館之保鏢或恃強為人逼討債務行為之規定,第六條第一項關於情節重大之規定,皆與法律明確性原則無違。第二條第三款關於霸占地盤、白吃白喝與要挾滋事行為之規定,雖非受規範者難以理解,惟其適用範圍,仍有未盡明確之處,相關機關應斟酌社會生活型態之變遷等因素檢討修正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欺壓善良之規定,以及第五款關於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規定,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不符。

本條例第二條關於流氓之認定,依據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於審查程序中,被提報人應享有到場陳述意見之權利;經認定為流氓,於主管之警察機關合法通知而自行到案者,如無意願隨案移送於法院,不得將其強制移送。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依個案情形考量採取其他限制較輕微之手段,是否仍然不足以保護證人之安全或擔保證人出於自由意志陳述意見,即得限制被移,送人對證人之對質、詰問權與閱卷權之規定,顯已對於被移送人訴訟上之防禦權,造成過度之限制,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意旨不符,有違憲法第八條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及憲法第十六條訴訟權之保障。

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相互折抵之規定,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並無不符。同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但書關於法院毋庸諭知感訓期間之規定,有導致受感訓處分人身體自由遭受過度剝奪之虞,相關機關應予以檢討修正之。

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欺壓善良,第五款關於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規定,及第十二條第一項關於過度限制被移送人對於證人之對質、詰問權與閱卷權之規定,與憲法意旨不符部分,應至遲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失其效力。



撰稿人:蔡文魁律師

事務所地址:中華民國台灣省雲林縣北港鎮後溝里七鄰灣內路十號

電話05-7835798

文魁法律事務所所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學會財務長

李震山大法官之學術助理

司法人員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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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16:24

敬啟者:

民主進步黨新潮流派系大老吳乃仁與立法委員許智傑上酒店聊宇宙大爆炸,近代是在參與統治組織的結構,而現代的當代人有當代的任務,後現代是在關懷生命的完全.權力分立,基本思想主要是避免權力過大造成恣意濫用、侵害基本權利的危險;認為若有一個權力的賦予,即需有另一權力制衡、牽引以達平衡狀態,如同牛頓自然科學萬有引力的發現,宇宙萬物均相互牽引以維持一平衡狀態,而這樣的思想也被社會科學的政治學、法律學所接受,並且幾近於社會科學上的定理。如同法國人權宣言所示:「一部沒有權力分立設計的憲法,並不是一部保障人權的憲法。」,並不是現代意義的憲法,又如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意旨,權力分立原則是憲法本質上賴以存立之基礎,不可修改,否則如同憲法的破毀。
憲法所保障之環境權的具有雙重目標,即經濟發展與環境、生態保護兼籌並顧,簡言之,即達永續發展的目標,並且永續發展才能符合世代正義的要求,故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不僅僅是保障當代人的基本權利,未來世代人的基本權利亦需加以保障;在當代人中社會制度的權利分立設計,只是時空水平的權利分立設計,注重當代人間一時性的彼此制衡關係,即行政、立法、司法之關係以及中央與地方關係,但是卻缺乏當代人與未來世代人間權力的制衡,未來世代人的命運完全委諸當代人決定,這明顯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的基本思想。


出處: 基因改造食品與環境權關係之研究〈五〉 - 蔡英文要改旗易幟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petertsai6662/9177582#ixzz4vLfdJCz5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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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7 14:37

敬啟者:

民國八十五年嘉義市新人類PUB對朱復明殺人未遂得處死刑的案件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在賭博,賭我與朱復明不會再碰面的機率,不曉得在北港我們已經碰面兩次而且朱復明爺爺過世時我也有去捻香給朱復明弟弟我的律師名片,並且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在玩孫子兵法知己知彼攻心為上百戰百勝,不曉得蔡作階的女兒嫁給堂哥是長老教會長老而我的既是堂也是表的堂表弟生了兩男一女,蔡以恆三兄弟妹與蔡翊廷都生活在灣內社區在灣仔內給蔡文魁律師照顧,蔡作階蔡吳連芳不怕沒有香火,反而是李登輝有忌妒心李憲文早死只有李坤儀出嫁斷了香火,李登輝有忌妒心還不曉得他們賭輸了去日本唱天黑黑向日本天皇要經費,天主教耶穌門徒的我只能說中華民國總統是煞費苦心.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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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7 08:51
敬啟者:

國父孫中山先生說:中國是一盤散沙,各個地方都有方言,要先總統蔣公蔣中正請胡適推行國語注音符號,因為康熙有八旗子弟雍正皇帝會批奏摺所以有貞節牌坊,若沒有國語注音符號溝通,則是許愼說文解字會有許多貪官汙吏,因此我們要想個萬壽無疆為民除害的方法,嚴懲貪官汙吏,而蔡英文還不改過自新批報告公開行政程序,會像陳水扁馬英九老狗變不了把戲一樣起乩蔣中正靈魂附身軍事刑壓人民,否則蔡英文陳水扁馬英九看007而接近您是要準備對您543,找蔡文魁律師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就對了.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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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2 16:47
敬啟者:
追求國家統一是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的規定,具有規範最高效力,馬英九總統不統的政綱明顯牴觸乃因應民調為總統選舉勝選的權宜之計,但是馬總統不統政綱否能貫徹端視朝野政黨政治人物是否有反對的聲音與作為。
為什麼臺灣人民有不統的高民調結果?馬總統一直未探究其原因而向人民說明,未說明是馬總統的缺失,吾輩大膽揣測實因台灣人民對共產黨的恐懼,而恐懼乃因對中國大陸制度的不了解,而對岸制度的好壞又來自媒體的報導迫害人權的事例,例如陳光誠事件,這都是經過國際渲染後於台灣的報導,台灣民眾自有判斷的能力,因此會有不統的民調結果;其二原因,台灣位處東亞海域咽喉具有戰略優勢,中國統一會對他國利益產生影響,所以統一可能會有外國勢力干涉、干預移民台灣島民的生活基礎,這是台灣領導人需面對的壓力,因此不統。
然而中國大陸的現代化是在中國共產黨的建設中完成,反觀台灣的現代化是在中華民國憲法規範中完成,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領導人皆已經作古,敵對狀態已經消逝,存留給後人的是典章制度的不同,後人在不同的典章制度中成長,而在全球化的趨勢中互相學習以補不足,互補不足是統一的基礎,行有餘力以學文,就歷朝歷代文人雅士總結其一生的代表作涵養其中。
台灣地小人稠四面環海,世代交替之際面臨的困境是保持島內的活力,國家統一的優點就是可以促進台灣島內的活力的泉源以與對岸進行政治協商,依此泉源促進活力以與對岸進行政治協商才是正常國家應有的思考模式,而當務之急乃台灣主體性的問題以確保中華民國的長存,台灣應與中國大陸進行國際合作洽談國際事務以消弭尋求典章制度的異同,如此方為正論,而台灣人受邀到聯合國演講,例如演講台灣有孫文學說權能區分的政府有能人民有權以保障人權符合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在中國大陸佈建眼線而中國統治的範圍由孫文學說權能區分的國民大會選舉的總統就不會長安不見使人愁,雖然在一中原則共識兩岸的特殊關係中但仍有處理國際事務的地球公民責任,例如有許多非政府組織積極的參與國際事務,所以需有志之士的實踐。
                   祝
                       健康平安
                                   蔡文魁律師敬上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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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5 02:58
財產的定義為「衡量勞務價值的客觀標準」。
財產的定義的論證如下:

一個概念須有相對應的實在物存在作為指稱的對象,而概念須通過範疇才能形成。財產這概念所指稱的對象,是人與人間關係中才存在的,並不是專指人以外客觀存在之物。存在財產的關係,是因為分工以營生活資料之用。
因為不是一個人佔有一塊土地或一隻牛,就稱作擁有這塊土地或者這隻牛,在擁有的概念上,就是與其他人的生活關係中產生了區別,才能稱之為擁有,或稱為排斥他人,因此由此可知,首先可以確定的,財產的概念是人與人關係之間中存在的。
再者,在這財產概念產生的目的,在于促進分工效益,因此財產須能衡量出一個人對分工關係的勞務付出的價值。若無法衡量,那麼分工制度無以促進效益,制度上就需要調整。
筆者認為所謂概念具有普遍性者,乃抽繹出眾多對象中個別的特殊性,否則都僅係描述性的定義,不能作純粹概念的操作,因此,對於財產筆者認為可以如此定義:「衡量勞務價值的客觀標準。」。
此定義如下說明:

「人作為理念而存在,必須給它的自由以外部的領域。因為人在這種最初還是完全抽象的規定中是絕對無限的意志,所以這個有別於意志的東西,及可以構成它的自由的領域的那個東西,也同樣被規定為與意志直接不同而可以與它分離的東西。〈註1〉」,「所有權所以合乎理性不在於滿足需要,而在於揚棄人格的純粹主觀性。〈註2〉」。
追本溯源,勞務價值乃是一個人人格展現于外在的結果。財產就是外部領域具體衡量的標準,是揚棄主觀化的工具。
亞當‧斯密引述作家米拉波侯爵:「自從有世界以來,有三大發明在極大的程度上給政治社會帶來了穩定,這是與豐富和裝飾政治社會的許多其他發明無關的。第一、是文字的發明,只有它給予人性以毫無改變地傳達它的法律、它的契約、它的歷史和它的發現能力。第二、是貨幣的發現,它將文明社會間的一切關係連結在一起。第三、是〈經濟表〉,是以上兩種發明的結果,由於使兩者的目標更加完善,所以使兩者更加完全;這是我們時代的發現,我們的子孫將得到好處。〈註3〉」。
筆者認為人因為是社會性的動物,基於為增加效率、促進進步的目的性,而產生社會分工制度,如此方能人盡其才,然而人之天生才能稟賦各異,所做的勞務貢獻不同,如何衡量每個人內在人格所展現的勞務價值,即需要一個外在具體的客觀衡量標準,作為人與人勞務關係連結的媒介,故以此等媒介為內容的規範為財產法。依此類法律主張者,為財產權。然探究財產概念,若以聯繫某種關係的目的為出發點來說明。
人與環境的生產關係是必然的,因為人所有食、衣、住、行、育、樂的生活資料皆來自於人周遭的環境,身為人必須有生活資料以營生活、生存,縱然是身處荒島、深林的獨居人,仍然需要付出勞務來生產以獲取生活資料,因為如同俗語所講的:「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然而,人是群居的動物,在群居的社會中,透過分工制度每個人各盡其才來增加效益、促進社會進步。但獨居的人,並不需要財產制度來與他人共同促進效益,獨居的人永遠只能憑藉著自己的力量以營生活資料,但可能因為無法專業分工所以技術不能精進。
為分工制度的運作,人與人的關係聯繫起來,但是關係的聯繫需要有一客觀的媒介,例如內在的思想的傳遞需要透過語言、文字,進而眾人的內在思想形塑文化。而每個人的內在主觀選擇如何生產方式而展現的外在勞務,亦需要有客觀的衡量標準,這樣的標準需要制度規格化,而有衡量勞務價值的客觀標準後,產生市場,在這市場經濟中,每個人依其人格發揮所長,各憑本事,選擇其任何具有經濟價值的勞務來行動,而市場經濟有客觀衡量標準後得以市場供需法則來淘汰不具效率的勞務,進而增進社會總體進步。因此市場經濟以自由競爭作為運作的基本原則,惟其根本目的仍然在追求分工制度所帶來的最大效益。
因此,財產就是衡量勞務價值的客觀標準,標準劃一,市場運作才能減少交易成本,即標準的尺度、質量必須明確,也就是產權的確定。而選擇作為衡量的客觀標準,最早初期,就是不動產、動產,以及迄今的智慧財產。例如,農人圈地種植以生產農作物作為生活資料,如此展現農夫的勞務,也排除其他人利用的可能性,例如牧人養牧,這時,土地、農作物為農夫勞務價值的客觀標準,而假如農作生產的成本大於畜牧,或所得利潤小於畜牧,自然而然,勞務就會投入畜牧業,土地的利用就會轉移,交易就會產生。而這樣的分工制度無形是眾人選擇,一體兩面,客觀標準需要眾人維持,藉由眾人的力量才能避免少數人破壞這個制度,於是需要有強制力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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