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摘自網路 |
今年早些時間,1名叫馮健的男子以妻子太醜為由,將其告上法庭並申請離婚。詭異的是這名男子打贏了官司。
根據Fox31新聞網站的報導,他打贏了官司,法官判給了他約75.8萬人民幣(約台幣360萬元)。馮先生表示,他是在女兒出生後,才開始對妻子的長相產生了質疑。
他被孩子的相貌震驚到了,認為女兒「醜得不可思議」,而且孩子和父母長得也不像。馮先生感到出奇的憤怒,起初他是指控妻子不忠。
面對指控馮先生的妻子供認不諱,承認自己曾經花費大約約為62.6萬人民幣(約台幣300萬元)進行整容手術,使得自己的容貌發生了巨大變化。
她表示,整容手術是在她與丈夫認識之前做的,2人結識後她從未向丈夫坦白整容事宜。馮先生向法院申請離婚,認為妻子欺騙了他,用虛假的容貌騙其與之結婚。法院同意了他的訴求,並准予了他的賠償要求。